五官清秀的我,從小就很得人緣,追過我的異性和同性可說是一半一半,女孩子追求我,大都是寫寫匿名情書或請吃飯、跳舞,最多就是捧著花在我工作的地方等我下班,但是,同性的追求者就麻煩多了。
因為,同樣是男孩子的我,對同性是不會有什麼防備的,所以才會發生上課時被隔壁的男生偷親,放學回家被學長跟蹤,當兵時常被同梯偷襲小弟弟等慘事,不過這些都還好,畢竟大家都是同儕,說愛情真是太嚴重了,其實這比較像和異性戀愛前的「練習曲」,直到我碰到那個導遊,才知道真正的同志戀情是不可輕忽的。

意外濕身結緣認識
19歲時,我在台北市一家飯店當服務生,這是我第一次越過淡水河到首善之都工作,一切都很新鮮,朋友也都很羨慕。做了將近半年,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地點是九族文化村,當時九族文化村有一項設施,就是在運河上方裝一條繩子,穿著原住民服飾的服務人員告訴我們:「只要誰敢抓住那條繩子蕩過河,就是勇士。」
我在眾人慫恿下,充當那個「鐘擺」,結果雖然蕩到對岸了,但下半身也濕答答了。
我的「濕身」引起了大家哄堂大笑,卻沒人關心我會不會感冒,只有那名粗獷、幽默的導遊幫我善後,他又是浴巾又是乾衣服的服侍我,我們就這樣變成朋友,但是我完全沒想到他竟然是一個同志,而且還暗戀著我,直到他帶我去泡湯。
本來我們在湯屋裡聊著天,後來他說要幫我按摩,我不疑有他便答應了,沒想到他越按越下去,還告訴我他知道一些壯陽的方法,可以順便教我。當時的我嚇壞了!腦袋一片空白,一會兒,才鼓起勇氣發著抖告訴他:「我不太習慣這樣,我想回家。」

要做朋友先掏50萬
他還算理智,幾秒後他的手終於從我的裸體撤退,並乖乖送我回家,我不敢讓他知道我家住那裡,還故意在離我家500公尺處下車,回家後,我第一件事就是寫一封措詞嚴厲的信寄到旅行社罵他,還騙他說我已經將這件事告訴父母同事,希望他不要再出現我面前,本以為他會知難而退,沒想到他居然回信說我:「不懂事,不知珍惜真情。」還故意常常跑到我上班的餐廳吃飯,真是讓我十分惶恐!每一次他來,我就藉故躲在廚房不出來。
後來,我想這樣也不是辦法,決定反擊!於是找他出來談判,我幼稚的告訴他:「要和我做朋友可以,先借我50萬。」當時他沒說什麼走了,過了幾天,他居然拿了30萬來給我 ,還說因為他母親生病住院需要錢,另外那20萬可不可以緩一緩,聽完後,我忽然覺得自己好壞!於是告訴他實情:我借錢只是要擺脫他。
他看了我幾秒,丟下一句要我好好保重,便帶著30萬走了。此後,他再也沒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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