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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小姐 越南新娘

越南以前戰爭,都沒東西吃,所以我11歲就出來賺錢,直到32歲都還沒嫁。那時有人介紹我認識前夫,我看了有一點喜歡,也很想來台灣看看怎麼樣。但我阿嬤反對,她會算命,看我前夫跟他媽的面相,說我嫁進他們家會很痛苦。但我堅持要嫁,帶著媽媽給我的10幾兩黃金,自己搭飛機來台灣。

來台灣,我發現我老公不賺錢,只會賭。我婆婆跟我要聘金45萬,但我爸媽根本沒拿到這筆錢,都給我老公在越南吃喝嫖賭花掉了。我只好偷偷去工作,每月分期付款還我婆婆。連懷孕,我都自己存錢,自己到醫院生,回家沒吃的,就把小孩放醫院,我完全沒做月子,趕回去上班。

沒有家人幫忙,怎麼度過這麼艱難的生活?

我做3個工作,每天從早做到晚,那時很認命,就是想把小孩養大。有個台灣副理很照顧我,都帶我去工作。每次被打,我都跑到她家。

前幾年沒身分證,我曾因非法工作被警察抓,我到法院講:「我沒辦法,我賺錢沒拿回越南,都養小孩跟公婆,因為我老公不賺錢,回來就打我。你要幫我養小孩嗎?」後來他放我出來,沒把我送回越南。

沒錢 險被老公打死

每次老公跟我要錢,我如果沒錢就有事。我曾差點被打死,自己活過來跑去警察局報案,但當時沒《家暴法》,警察還叫我老公把我帶回去。後來有《家暴法》了,有次被先生趕出來,警察幫我申請保護令。之後辦離婚,先生說我要孩子就要付錢,但我沒錢,只好放棄孩子。很困難時,社會局也曾給我一筆緊急救難金應急。

沒錢買機票,沒想過回越南,我也不敢跟我媽說,我在台灣很痛苦。直到嫁現在這個老公,我才敢回去跟我媽說,幸好她看到我現在這老公很好,很高興。我現任老公是朋友介紹的,他小我8歲,但我已被第一次婚姻嚇到,起先不敢再嫁。可是看他很老實,爸爸過世,還要照顧奶奶跟媽媽,快40歲都還沒娶,我被他感動,現在我們互相照顧。

婚後,我們想做點小生意,但沒錢,後來就靠5千塊開始。我們先拿別人的鹹水雞賣,但是雞肉有怪味,我不放心,就想自己做。我很愛做菜,尤其我老公愛吃,每次出去吃,我回來隔天就會煮一樣的東西給他吃,就是怕他外食不安全。就這樣我做出泰式口味的鹹水雞跟越式風味的涼拌青木瓜,目前頗受歡迎,逐漸走出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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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在越南一起長大的劉錦康與胡氏春梅互有愛意,劉錦康卻必須隨家人移民來台。2200公里的距離,不減他對青梅竹馬胡氏春梅的愛戀,分隔6年,他終於把她迎娶來台共組家庭,還開起越南小吃店,讓同鄉吃到最熟悉的味道。

劉錦康說,他是越南華僑,和胡氏春梅是鄰居。她家開小吃店,但家中沒有男丁幫忙粗活工作,他怕春梅太辛苦,從小就主動到小吃店義務幫忙。

劉錦康16歲那年向12歲的胡氏春梅告白,劉錦康笑說,那時候甚麼都不懂,純純的愛很浪漫。

1994年他的姊姊移民來台,媽媽不捨家人分隔兩地,要他也搬來台灣,一家人團聚,在台灣也有親戚可彼此照料。當他告訴春梅這個消息時,春梅不發一語,轉頭默默回房;他看著春梅的背影,心都揪在一起。

「2000年我一定回來娶春梅」,劉錦康說,他離開越南前向春梅的爸媽許下諾言。到台灣後,他每星期打一次電話給春梅,每隔一段時間飛回越南看春梅。

2200公里的遠距離不減他對春梅的愛戀,分隔6年,他信守承諾,把春梅娶進門。1995年他取得台灣身分證,春梅等於是台灣媳婦。

胡氏春梅說,她為愛嫁到台灣,剛開始人生地不熟,很緊張,每天都好想回越南。日子久了,有老公陪伴加上2個小孩陸續出生,她才漸漸適應台灣生活。

2人在土城區公所旁的小巷弄內,開了家越南小吃店,店裡熱銷的紅燒、清燉口味河粉,是越南同鄉讚嘆不已的熟悉味道。

店內還販售少見的越南「鹹金桔」飲料,胡氏春梅說,鹹金桔是大兒子出生那年醃製,至今已16年,鹹金桔可生津止渴,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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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

阿玲是一位外籍媽媽,當初,她老公是在越南的台商幹部,在某個場合中認識她,熱烈追求後才娶得美人歸。

夫妻二人回到台灣後,三姑六婆不明究竟說,某家媳婦(指阿玲)是花錢買來的。聽到這樣的話,讓她傷心不已,但無法一一說明,只能默默承受委屈。

妯娌之間待遇不同,讓阿玲感受頗多。她在婆家的地位不如大伯的妻子,也不如小叔的妻子,前者是本地媳婦,後者也是外籍配偶──來自日本。

阿玲的老公原本是小主管,因公司部門裁撤合併而被資遣。後來高不成低不就,失業一年多,家庭經濟陷入困難,日子不好過,還遭到一些奚落。為了克服困境,阿玲要做越南小吃,但她被潑了許多冷水,「妳會嗎?做生意沒有妳想像的簡單」、「只有越南人要吃,顧客寥寥無幾」、「等於是拿錢打水漂」。

向公婆和親戚商借都落空,阿玲向朋友求援,借到的本錢不多,只能買輛小攤車和器具。小攤車擺在巷內公寓樓下,顧客從巷口進來,還得走一小段路。因地點劣勢,不看好的聲浪再起,但阿玲堅持到底。

「這個越南河粉好吃吧!」我才吃了二口,老婆就急著問。

她和友人前往消費,還外帶兩份,好東西要和家人分享。

的確好吃,價錢也合理,加上用心烹煮、服務親切等因素,使阿玲的小攤站穩了腳步。小攤成了阿玲家庭的經濟來源,她也成為家庭支柱。

我想為阿玲和她的家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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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治

美虹是來自越南的新移民,她有時會來我任職的服裝公司拿手工(在衣服上縫珠珠亮片)回家做,我因而認識了她。
美虹是全職家庭主婦,每天在家帶小孩照顧公婆,因為離鄉背井,在台灣也沒什麼朋友,生活圈狹窄。看她總是鬱鬱寡歡,每次來公司拿手工時,我會跟她聊幾句。

手工並不好賺,她說只是打發時間,比較不會無聊,但看經她巧手縫的衣服美麗大方又時尚,知道她是認真的女人。

後來有一陣子,美虹沒來拿手工了,我打電話去詢問,她很高興地告訴我,她現在法院當臨時通譯,沒時間做手工了。

原來美虹來台多年,國台語流利,能說能寫,因緣際會,經過一段時間培訓後,她被安排到法院當臨時通譯。

有許多來自越南的移工,因語言不通和雇主發生糾紛,鬧上法庭,美虹想幫助他們,老公也全力支持她。通譯的工作讓美虹感到非常有成就感,覺得自己是有用的人,有存在的價值。而且多認識了一些朋友,擴大了生活圈,讓她不再感到孤單,現在連夫家人都對她刮目相看。

我為美虹感到高興,因為語言的優勢,她比別人多開啟了一扇窗,從而找到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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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 高職肄業生

媽是越南新娘,我從小就看我爸跟阿嬤欺負媽媽。阿嬤重男輕女,寵溺自己兒子,卻看不起我媽,她覺得我媽嫁來就是要賺錢養家。爸結過婚,我有兩個哥哥,媽要幫爸養這兩個兒子,又要養我,只好在餐廳兼兩個差,辛苦賺錢。


爸好賭,只要跟媽拿不到錢,就打她。他常賭到家裡沒錢吃飯,連阿公醫藥費也拿去賭掉。印象最深一次,媽被打跑出去,媽叫我別跟,但我硬要跟,就跟著她在公園睡了一晚,夜裡很冷,媽身上又沒錢,隔天只好回家。我小四時,媽到按摩店上班,爸懷疑她有男人,就帶我跟哥去找她,那次爸拉媽的頭去撞牆,把她衣服撕破,媽再也忍受不了告他家暴。她要我的監護 權,爸說給錢就可以,但媽媽根本拿不出來,最後兩人要離婚了,爸還拉我上法庭看他們吵。
 
媽走了後,阿嬤都跟我說:「你媽跟男人跑了,不要你了,只有爸爸要你。」我很難過,覺得媽真的不要我了。其實媽一直想聯絡我。國二,有次我跟爸去吃飯,媽曾在那家店打工,我吃完要離開時,老闆娘偷塞一張紙條給我,回家一看,是媽留給我的電話。

國中開始被逼工作

那時快過年,媽問我有沒有衣服穿?會不會冷?會不會餓?她帶我去百貨公司買很多衣服、外套跟鞋子。那時我才覺得,阿嬤講的都是假的。我為母愛感動,又怕母愛很快消失。

爸發現媽回來了,他打我,不許我跟媽聯絡,除非我跟她要錢拿回家。我還是沒跟媽要錢,最後跟家裡鬧翻離家。這個家,大家都覺得我不會賺錢,看輕我;我哥也會打我。我國中畢業,爸就要我出去 工作賺錢給他,是媽鼓勵,我才繼續念高中。

我半工半讀,在美容院幫人洗頭,每月最多領8千,最少領4千,如果給家裡,就沒辦法付房租了,所以爸硬逼我休學去換個比較賺錢的工作。有個月我去賣滷肉飯,每天從早工作到凌晨兩點,賺到4萬多,結果爸把我薪水領走,只留4千塊給我。哥在酒店當圍事,也一直慫恿我去當媽媽桑,幫他找漂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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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 越南新娘

我老家很窮,家裡有5個小孩,我排行老大,最小的妹妹才8歲。年輕時常聽說台灣人很有錢,嫁過去生活會不錯,這幾年看見很多台灣團帶人到越南娶老婆,後來朋友介紹,就試試看有沒有機會,相親成功能拿到一筆錢,起碼讓家人收入增加,弟妹能買新衣服、吃好一點。

當初認識我老公時,我26歲,他大我12年。他說在台灣開公司,是大老闆,看他打扮光鮮,身上放著一大疊鈔票,心想他環境應該不錯,後來答應嫁給他。他跟我家人見面時,特別給了2個大紅包給我爸媽,還買很多禮物送給我弟妹,我以為找到能給我幸福的男人,誰知來到台灣才發現跟我想的完全不同。
第一天到老公家,發現他家境並不好,當初說的都在騙我。他在老公寓頂樓租房子,每天要爬6層樓;他根本沒開公司,不是大老闆,只是在菜市場的水果攤做雜工,家裡還有行動不便、重病的老父要照顧。

我既然嫁過來,只好試著適應。剛開始人生地不熟,除了市場和家裡的路,其他地方不敢去,不太會說國語,又不會搭車,被關在房子裡,從窗戶看出去,附近都是舊房子,還有鐵皮屋,感覺跟我家鄉一樣窮。

才剛生子 就要做事
婚後,我替他生個兒子,才生完不到一個月,他就要我做家事。我從早忙到晚,有次摔倒覺得肚子好痛,上廁所發現內褲都是血,跟他說想休息、看醫生,他不理我,認為我嫁過來就是什麼都要做,還說當初娶我只為了找個人照顧家裡。

我在這邊沒親人,老公說什麼,只好乖乖照做。有陣子每天凌晨跟他到市場幫忙,忙完還要煮飯、做家務、照顧病重的公公,直到三更半夜才休息。

前年,老公被水果攤開除,失業時只會喝酒,沒錢就叫我去上班。為了維持家計,我曾到餐廳打工,可是收入不高。後來透過同鄉介紹,晚上到小吃店兼差,於是我瞞著老公晚上去店裡做陪酒,看收入不錯,乾脆轉做全職。為了多賺點,甚至替客人做半套。

他整天爛醉,根本不在乎 我在做什麼,只要有錢給他買酒,我去哪裡、有沒回家,他完全不管。我既要賺錢養老公和他爸,還要照顧小孩,感覺自己好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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