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5年的春天,我和交往2年的丈夫離婚了。離婚的原因實在是非常好笑,只是我受不了他喜愛看色情影片的壞習慣。他原本不以為意,以為我只是跟他鬧著玩。但是由於我是個基督徒,對聖潔有相當的要求,和基於對自身身體的保護,所以我毅然簽下離婚協議書,從遙遠的東馬回到台灣。


離後思夫重度憂鬱
先生一直苦勸我回到他身邊,他的心痛苦不堪,思念我的打擊,讓他常常越洋電話,情書一封一封的寫來。我對他百感交集,由於在台灣找到了好工作,家人對先生厭惡不已,完全拒絕他再來找我。我心想已經離婚簽了字,就好好斬斷情絲,好好的過自己的嶄新人生。由於我離婚時才28歲,身邊不乏有新的追求者,但是對先生仍有摯深的愛意,常常輾轉難眠,思念的深情使我得了重度的憂鬱症。
後來先生不堪孤獨,在家鄉另結了新歡,我靠著信仰的力量,每每在街角轉彎之處想起他就掉下眼淚。我把仇恨他的心情,靠著信仰的力量,和神愛的饒恕與接納,原諒了他,也深深的祝福他有個新的未來和幸福的婚姻。
這一路走來,漫長的10幾年的心路歷程,只能說感謝神的憐憫和寬恕,使我從失婚的陰霾和思念丈夫的孤獨創傷中,得到了新生的力量。我仍然感謝先生給我的愛和等待,雖然他選擇了新的婚姻,我相信都是神的安排和恩典,使我們的婚姻撥雲見日,有了最好的結束。我只能說一路上有神的陪伴和安慰,苦一點也願意,雖然最後注定要分離,也使我漸漸走出離婚的痛苦,並成為同樣失婚者的安慰和支持。謝謝愛我的神及愛我的先生,相信有佳美和榮耀的路仍在為我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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