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持手寫的情書。」

路易斯說:「Email的情書,我根本不回的!以前某個男友寫信給我,都是用手寫。知道嗎?每次在信箱裡的一堆水電費帳單裡,發現一封手寫的情書,有多麼感動啊!」

沒想到在如此現實的上海,會遇見這麼浪漫的Gay。

路易斯是香港人,40歲,中學搬去溫哥華,半年前到上海工作,在一家知名的服裝公司上班,濃眉大眼、高大健美,保養得很好,感覺像30歲。

可是,和他一副ABC時髦打扮完全不搭的是,他最喜歡的中文作家是三毛、白先勇、何索、張愛玲、李碧華;最愛的台灣歌手是蔡琴、蘇芮;每次都會哭的動畫是宮崎駿的《螢火蟲之墓》;最感動的日本漫畫是《魔鬼的新娘》……提到三毛的老公荷西意外過世,他還大哭一場。

我喜歡聽他興高采烈講他的愛情故事,他認為戀愛不是買鞋,挑尺寸、鞋型、價錢,他不喜歡這種感情,他喜歡「緣分」和「巧合」,即使明知道和手寫情書一樣,不符合這世代潮流,卻是他所選擇的,也不後悔。

我聽了很感動,還是忍不住取笑他:「你的名字剛好和路易威登這品牌一樣,沒想到你的愛情觀也像一只古老的手工舊皮箱。」

路易斯露出開心表情:「沒錯!我可是一只很講究的手工縫製的古老旅行箱呢!不覺得這才是真正的浪漫嗎?在上海,有很多男人約我,我是不會輕易答應的!約會,一定要給我一個禮拜時間,我要好好打扮,才會出去赴約。朋友例外啦,朋友約隨時都可以出門。」

我笑得不可抑止,簡直像電影《純情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男女邀約的情書往返,若有人願意約會他,專程送一張邀請卡,上面有蠟印封著,他一定更高興。路易斯聽了,用力點頭,對對對,他多渴望這樣。

他曾邂逅一個有趣的義大利男人,他對男人說:「如果我們能夠三次都很巧合遇到,我就跟你在一起。」兩年後,在街上又重逢,義大利男人對他說的第一句話是:「這是第二次喔。」

我問:「那第三次呢?」

他說:「現在只有兩次。」

我開起玩笑:「如果你到70歲才遇到他,怎麼辦?」

他興致勃勃:「那樣才浪漫呢!我看過一篇美國的短篇小說,就講一對男女年輕時不斷錯過,到了女人70歲再度遇到那個男人,男人也剛好單身,老太太好高興又很害羞要去買一件好看的內衣……那個時候,我也要去買一件好看的內衣。」我大笑。

回到家,收到他傳來手機簡訊,說很高興認識我,看來,他和我有相同心情。

「緣分」和「巧合」,不一定只用在愛情層面,友誼又何曾不是呢?

今晚,我最喜歡路易斯說的一句話是:「人要自己找開心,不能靠對方給自己開心。如果有一天他離開了,我不就很糟糕嗎?所以,我希望自己本來就能夠很開心生活,然後,遇到一個人,讓我更開心的。」

這句話,說得真好。

這世界上,愛情觀可能有千奇百種,戀人們型態也各式各樣,但,我喜歡路易斯這句話,愛情,應該是讓彼此更開心的,否則為什麼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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