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念的,是長著厚繭、帶點兒傷口,很man、很man的那雙手。
那雙手,曾粗魯地搶走我手上所有的重物,讓我理直氣壯裝柔弱;按摩的手勁兒,跟專業師傅比起來不遑多讓,常常讓我不小心便睡得香甜;看我費力地鋪著床,會不好意思杵在旁邊當稻草人,只好彆扭而不熟練地幫忙東拉拉西扯扯;口口聲聲嫌牽手很娘,卻仍在漆黑的電影院裡,默默地拉起我的手,直到散場。
手的主人,像個老頭兒,很多想法,很多道理,很多原則。偏偏,我不講道理,卻喜歡你的想法、討厭你的原則。
你在講道理時,我總是不耐煩,下意識地便會把玩起你的手。偶爾,你會忍俊不禁笑出來;偶爾,你會氣我不專心聽你說話,便甩開我的手拂袖而去。
心理學家三不五時發表一篇篇看起來很有科學根據的報告,總是理智地談論著那些關於愛情、背叛與費洛蒙。
我思索著,卻猜不透那些心理學家為何要我們如此清醒地面對愛情?是為了讓失戀的人們減緩失去愛情時的疼痛感嗎?可是,保持清醒面對愛情的人,到底有沒有具備愛的能量?
若手的主人,當年可以一邊牽著我的手,一邊告訴我,你的那些原則一、原則二、原則三……,或許,盲目的我,就會乖乖地遵守你為我立下的所有原則,毫不反抗。若你沒有這麼多原則,或許,我就不會在離開多年後,老是想起你的手,卻記不清你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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