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我到台北東區辦事,沒想到居然偶遇多年不見的初戀情人。隨後,我們到附近的咖啡廳敘舊,還聊起了當年因為賀爾蒙太過旺盛而做出的傻事。

看著初戀情人的笑臉,心底不自覺泛起了辛酸,印象中高中女生模樣的初戀情人笑起來已經有魚尾紋了。

三天後,厄運很快降臨。

吃飯時,老婆沒來由的問我:「舊愛美不美?」

我這個笨蛋居然把老婆的質問當成語接龍:「舊愛還是最美,有時分手不是誰負了誰……」我隨口哼出流行歌。

「美個屁。」老婆突然像電視劇裡的醜惡女人,把一疊照片甩在我臉上。

撿起來一看,居然是我和初戀情人的照片。

「你……居然找人跟蹤我。」

「我才沒那麼閒,是我表弟要去應徵狗仔記者,想找個名人實習一下,我阿姨就說你姊夫很有名,常在《聯合報》的繽紛版發表文章,你可以去跟蹤他,自己人嘛。」

「你想太多了,不過就是偶遇,然後禮貌性的亂聊一下。」

「禮貌性的亂聊?那這是怎麼一回事?」老婆指著其中一張照片,照片上的我正拿著一張衛生紙幫初戀情人擦嘴巴。

「唉呀,這純粹是角度問題,衛生紙是我自己要用的,你看仔細一點,我嘴角還有一顆飯粒呢,你什麼時候看過嘴上有飯粒的人,還去幫別人擦嘴巴?」

「你看過黑色的飯粒嗎?那是痣好不好,你拿衛生紙點痣啊?」

該死的表弟,他真的拍到了我幫初戀女友擦嘴巴的照片,可是我能承認嗎?

「那一天我們吃的是紫……紫米飯。」

「紫米飯?那你臉上這顆『紫米飯』怎麼到現在還沒擦掉?」隨後一個巴掌就甩了過來。

摀著脫臼的臉,痛得我掉下眼淚。我知道錯了,錯在硬拗(以及黑痣白飯傻傻分不清),男子漢就應該大方承認,我不過是禮貌性的幫初戀情人擦擦嘴巴。

我是錯了,但錯得心安理得。我是錯了,但錯得對得起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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