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是太晚才悟得所謂愛情。
他是朋友,她是情人。
他比她愛得更深、想得更多。習慣和她接吻擁抱,卻更樂意和他在落日餘暉下促膝長談。喜歡和他牽手,喜歡背著她偷偷和他看電影。很多不能和她說的秘密他都知道,但情人節和她過,對錶跟她戴。
知道她喜歡黃色,寫得一手漂亮的隸書,鋼琴通過四級檢定,比賽總是第二名,緋聞很多,前女友更多,手機老是通話中,簡訊不停收,沒有一封寄件者是我,不叫我寶貝,叫別人老婆,說是她害羞,左眼角有一顆痣象徵據說是風流。
和她分手以後,他陪著我,無論哪裡,不管多久。然後他告訴我,他喜歡我,和多數人一樣,他用簡訊。我告訴他我不接受沒膽量當面說的男人,此後,我們終止連絡,誰約誰都說沒空,不是出國,就是打工,用盡所有理由。有人告訴我他交了一個女朋友,對他呵護備至,我喃喃的說他是很好的朋友,值得有人對他溫柔,卻哭到幾乎斷氣。
他是朋友,她是舊情人,終究……。
我和他沒有接吻,他也沒有成為我此生第二個情人,但是我明白,我和她之間是背道而馳的幻想,我和他之間的感覺,才叫做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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