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6)決議出清台企銀(2834)股票52萬張,最快下周金管會核備後即可在股市拋售;中信金(2891)持有兆豐金股票委託台銀信託,則預定在民國101年中與104年各出清59萬張和64萬張。

法人指出,台企銀、兆豐金潛在賣壓沉重,恐將壓抑股價表現,若兆豐金、中信金分別採取洽特定人方式釋股,而非從集中市場直接賣出,對台企銀、兆豐金股價將較有利。

中信金高層指出,根據中信金與台銀簽定的信託合約,中信金直接持有兆豐金股票部位59萬餘張,必須在下次兆豐金董監改選、民國101年上半年出脫;中信銀持有的約64萬餘張持股,因為屬符合銀行法的財務性投資規範,因此出脫期限較長為六年,也就是在104年中以前賣出即可。相關信託合約內容,均已呈報金管會。

兆豐金高層則表示,該公司決議民國101年6月以前出清台企銀持股,將不會採用信託方式處分,將由公司裁量處置模式。

下周報金管會核備後即可展開處分作業。

中信金、兆豐金處分持股,均規劃在持股成本之上才出脫,以目前兆豐金股價13.4元、台企銀股價7.49元來看,距離中信金持股成本20元、兆豐金持股成本11元都還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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