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與國泰金接連通過新台幣300億元的海外存託憑證(GDR)與200 億元的次順位公司債,高達500億元的籌資規模一出,震撼國內資本市場,使得企業搶錢大戰一觸即發。

雖然富邦金與國泰金同為金融產業,且營運屬性類似,恐有資金排擠效應。不過,由於雙方發行產品不同,股權產品與債券產品投資人向來被視為不同族群,因此未必在籌資上會有衝突之處。

以產品特性來看,發行GDR對企業而言雖然有稀釋股權的問題,不過,若經營者持股結構健全,可享不少好處。由於GDR不像債券產品必須支付利息,也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需要擔憂未來到期日的高額還款問題,台股今年以來回溫,股權產品籌資的規模較大,吸引資金能力強。

對企業而言,現階段發行公司債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改善財務結構,第三季不少面板、航空與太陽能等公司進行籌資,就是為了償還銀行債務。

由於去年資本市場陷入谷底,今年將是一個好的開始,利用機會改善財務結構,若對未來規畫有樂觀看法者,也可擴充產能或是藉由募集資金以併購其他競爭對手。以往企業常利用海外可轉債(ECB)借新債還舊債,不過,今年ECB在海外投資人要求風險貼水較高下,尚無案件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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