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哥本來人如其名,勇猛雄壯,卻在一次釘板模時,從鷹架墜地出事。命是撿回來了,卻撿不回完整的下半身,更撿不回男性雄風,在雄嫂的玉門關前,「趕雞不進」。經過長期復健,仍須輪椅助行,從此養家活口的重責,全落雄嫂的肩上。

妻無奈委身抵房租
雄嫂只是白天忙得不可開交,晚上卻閒得不能開交。雄嫂是工廠女工,微不足道的薪資,只能填飽一家三口,沒有餘錢繳房租,房東也不催討。房東為什麼不催討?原來房東以房租交換雄嫂的身體,一個月房租,折抵4次魚水之歡。雄嫂本來不肯,但經不起房東三天兩頭上門催討,看上房東中年單身,自己也有夫妻難言之隱,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就答應了房東。
我女兒與雄嫂是同事,她們義結金蘭,雄嫂連賣身抵房租的不可告人之事,也對我女兒說,女兒則對我老婆說。但是,雄嫂第一次前往房東家,才發現房東雖然單身,卻有一個20歲的智障兒。智障兒上面障礙,下面不障礙,曾經被流鶯誘姦,得了菜花,好不容易治癒。但他還是吵著要去,房東屢勸不聽,只好出此下策。
原來房東是想要雄嫂與智障兒「魚水之歡」!雄嫂知道魚水之歡的對象,不是房東而是智障兒後,氣得想掉頭走人,卻被智障兒攔腰抱住,抱進房裡,雄嫂無奈之下,只好脫衣任憑擺布。在床沿上的雄嫂,望著智障兒脫得赤裸裸的身體,居然虎背熊腰,尤其那話兒,比起雄哥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就認命了。
聽我老婆娓娓道來,彷彿親身經歷。果真如此,可憐的雄哥,有生之年,綠帽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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