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安排我們重逢。國小時他坐我後面,老愛扯我的馬尾和掀我裙子,沒想到這個矮我一個頭的討厭鬼同學會行醫,兩人還因為看診而相認。


他主動約我周日共進午餐,席間他紳士地替我拉椅、倒紅酒,聊起近況才知他已婚,老婆也是醫師在美進修。我仰慕的說看不出來他能力那麼好,居然是台大醫學院畢業,他笑著牽起我的手示愛說:「妳還是像國小一樣可愛迷人,讓我很想捉弄妳。」聽他這麼說,我的心飄飄然。


怕有愛滋強迫驗血
一場在高雄的美容醫學研討會,是我們第一次外宿,白天我逛街血拚等他,晚上同住酒店。房間裡時空倒轉,他像國小一樣頑皮,喜歡捉弄我,前戲不斷折磨我,直到我快抓狂不斷求情,才全力滿足我的渴望。變成他的情人後,他給我的零用錢比我工作所賺的還多,還希望我辭掉工作,當他金屋藏嬌的小情人,但我深知工作是使女人有魅力的利器之一,不想當籠中鳥。
常有男生追求我,若他查覺有人在動我的腦筋時,他就會更加寵我,買限量名牌包討好。只是,他的佔有慾太強,查我的勤、偷看我的手機和EMAIL,甚至看到我在講電話,如果對方是男生,就不客氣的問我是不是在外面交男朋友?
有一回我氣到口不擇言的回他:「你憑什麼管我,你是有老婆的人,如果我喜歡上別人也是我的自由。」沒想到他老羞成怒,打了我一巴掌,罵我是賤人、妓女……甚至懷疑我不乾淨,硬要我去驗血,看看是不是得了愛滋病?要驗就驗誰怕誰,我就順他的心!當然,幾天後檢查報告出爐,證明我沒得病。他慚愧的溫柔的哄我、買LV賠罪……但我已經受不了,決心分手。
把名牌包拿去二手店換現金,偷偷搬家狠心搞失聯。他畢竟是有身分的人,日子一久,也不再有他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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