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簽署在即,副總統蕭萬長昨天在一場媒體茶敘中表示,ECFA不是對岸讓利,而是兩岸互利;台灣在第一次減免關稅的早期收穫清單中獲利的部分只是「前菜」,「後續的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協定,才是大菜,對台灣更補。」
以下是蕭萬長的談話重點:
●協商三大堅持
政府推動簽署ECFA有三大堅持,包括:一、堅持在WTO架構和主權獨立的地位上,和大陸對等協商,但要避免因為WTO貿易自由化的要求而門戶大開,衝擊國內產業;更排除大陸和香港在「一國兩制」前提下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的模式,確保中華民國主權地位,因此文本內容參照大陸與東協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與香港CEPA完全不同。
二、我方一再向大陸強調,兩岸經濟條件不同,經濟規模量體差距懸殊,所以堅持台灣的早收清單要多一點,大陸少一點。因此不是對岸讓利,是互利。
三、堅持簽ECFA要有「一幫」:幫人民做生意;「二不」:大陸農產品、勞工不來台灣;「三要」:除關稅減讓,還要簽投資保障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
●兩帖大補藥
為什麼要簽投資保障協定?這不但對大陸的台商有利,也是吸引外商來台投資的重大誘因,外商可以透過來台設立公司轉進大陸,進而獲得投資保障,台灣將因此成為外商前進大陸的跳板。
大陸和別國簽署FTA時,從未納入智慧財產保護項目,這次我們從ECFA獲得智財保護,也會吸引外商到台灣設立據點,藉此享有相同的待遇,這是台灣吸引外資的利多。
●早收清單著重傳統產業
大陸對台灣降稅的早收清單有五百卅九項,占台灣出口到大陸總額的百分之十六點一,金額達一百卅八點三億美元;我方對大陸降稅項目共兩百六十七項,金額廿八點六億美元,占大陸出口台灣貿易額的百分之十點五。
早收清單,我方拿到的比大陸多一倍,出口到對方的金額,我方是大陸的四點八倍,和六年前大陸和東協簽定的百分之三早收清單規模相比,台灣拿到的「前菜」多很多,除少數的大型業者會失望外,其他應該都會滿意。
例如汽車業,我方提卅四項,大陸接受卅三項;醫療業也有大突破,允許業者到上海等地設置獨資醫院,唯有石化業,我方提的降稅項目,大陸僅接受六成,金額只有四成,大陸態度如此保守的原因是,台灣石化業具國際競爭優勢,一旦免除關稅,對方業者肯定活不下去。
●幫台灣經濟「轉大人」
未來兩岸將互設貿易代表處,並透過「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續談未納早收的項目,發揮兩岸經貿制度化的作用。
簽ECFA後,短期內效益有:
一、早收清單集中在傳統產業和服務業,這兩大產業的獲利最多,因此傳統產業將獲得重新再起的機會,避免過去偏重高科技業問題,平衡台灣的產業結構;
二、早收清單項目產業多分布在中南部,對台灣區域平衡發展也有很好的效用;
三、傳產、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最多,這些行業受惠於ECFA,商機拓展,將增加聘用勞工。
台灣經濟已停滯十幾年,外商陸續撤資、來台灣的外國人也少了,這導致信心失落、產業活力喪失;簽定ECFA是台灣經濟「轉骨」、「轉大人」,脫胎換骨的機會,不但有利產業升級和重新布局,也是吸引外商重回台灣的巨大吸引力。
過去一年多,與我見面的外賓,無人不關心ECFA,但他們看重的不是台灣拿到多少早收項目,卻是簽署ECFA後,為台灣帶來的巨大機會。有了投資保障、智財保護兩大協定,外商將湧入台灣設立公司,聘用台灣人為幹部,進軍大陸市場。
更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去大陸投資的外商都是大型企業,兩岸簽下ECFA後,外商藉由台灣作跳板,去大陸的將會湧現許多外商中小企業。譬如,最近很多日本訪客就對我說,他們的中小企業要來台灣設公司,和台灣人合作到大陸開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