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險,簡單看,它是保險公司把所有保戶的資金集中,扣掉成本費用後再一起投資賺價差、生利息,然後,依保單條件再把這些累積下來的本利和,依約定期間按年金型態,陸續分配回到保戶身上。

它的計費基礎主要是根據保單預定利率與年金生命表這二個變數,這也是為何它能有保證給付年期與額度的原因。

文縐縐,看不懂?

舉個例,某甲買了年金險,年繳保費 10 萬元,共繳 20 年。20 年後,他開始每年領回 10 萬,保證領 20 年(i.e. 領不滿 20 年就去世的,餘額由受益人繼續領)。那領滿 20 年的人怎麼辦?繼續領,領到嚥下最後一口氣為止。

這個例子裡存在幾個機制:

一、保本機制:

原則上,不加計契約有效期間的利息,這類保單最後都能拿回保費總和的 80% ~ 100% (請以保單條款為主要解釋依據)。

二、「利息捐助」機制:

這些保費扣掉保險公司相關成本後所產生的利息收益如何分配給保戶,則是依被保險人的生存期長短決定,活愈久,領愈多,反之愈少。也就是講,大家最後拿到的利息是不一樣多的,以所有利息總和除上所有保戶得到的均數,提早「中獎」的人用不到那麼多利息,那就留給繼續生存的人使用。

利息的分配方式,可以把它想像為「短命人保護長命人」機制 -- 短命人沒機會用到的利息就留給長命人使用。

在這些機制下,不管保戶活多久,都可以放心,只要他活著的當下(即使不幸變成植物人)就有固定「年薪」進來。

另,因為保單預定利率的關係,年金險的長期資金效益(註)與定存相近,都屬於低風險低報酬的配置,但因為年金險多了「利息捐助」機制,所以它可以規避人生活得太長的風險(i.e. 老了沒工作又沒錢吃飯看病…)。

年金險的特性大致如此,它是整體理財規劃的一個選項,有可能在人生的某個階段使用,也有可能有其他替代方案。至於怎麼運用,視個案而定。

註:它不適合短期資金停泊用途,保險初期相關費用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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