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念大學的時候,有個美麗的學姊芳霏相當受歡迎,她很熱中幫學姊學妹們舉辦聯誼,撮合好多情侶,而她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女人證明自己好,就得嫁人嫁得好。」因此大學剛畢業沒多久,便在追求者中挑選了條件最好的男人,風光出嫁了。直到芳霏畢業好些年,校園裡仍傳述著她的事蹟。

10年前為一個商會辦演講,邀請我的人就是芳霏,她曾是豪門少奶奶,而我們重逢時,她已經擁有自己的養生茶企業。「人生真的很難說的。」她略述自己的經歷,原本以為嫁人後就可以安心當妻子和母親,結婚不久就發現丈夫與她的觀念態度極不相似,有了兩個女兒,她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投入創業轉移痛苦
為了轉移婚姻的痛苦,決定自己創業,當個消遣,也賺點零花錢,想不到愈做愈好,不知不覺竟有了上百名員工。
春天裡一次餐廳的再度重逢,芳霏告訴我,年過50之後,她竟然簽字離婚了。原來,經歷過幾次事業的起伏波折,夫妻兩人的距離拉得更遠,幾乎到無話可說的地步。芳霏說好幾年的時間,她是靠著經營事業才找到活下去的意義的。小女兒畢業之後對她說:「媽媽!我們知道妳是為了我們,一直忍到今天,但我們已經長大了,看見妳的痛苦也覺得很痛苦。拜託妳,如果不幸福,就離婚吧。」
芳霏忽然明白,不管她如何隱忍偽裝,女兒都看見了她在婚姻中的煎熬,她煎熬的不只是自己,也煎熬著心愛的女兒。於是在女兒的期望下,她離婚了。
50之後離婚,彷彿是一個新潮流,會不會是因為,女人終於明白了自己的好其實並不需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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