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對高齡98歲的夫妻離婚,創下有史以來年紀最大的離婚紀錄。他們的結褵於62歲,婚齡長達36年。不過,老公在離婚幾個月後就過世了,當時主動離婚的老太太,則孤獨地住進養老院。朋友之間,轉述這則消息時,都覺得老太太多此一舉,如果早知道丈夫會離開人間,何不多忍幾個月?


客觀而言,即使老太太人生的最後一段旅程,必須孤獨以終,其原因是「離婚」或「喪偶」最大的差別,在於是否出自她自我意識的選擇。「離婚」是她主動要的結果;「喪偶」的決定權則在老天手上。


破綻主義不再勸合
越來越多的女性自覺,讓婚姻在看似穩定的成熟期產生劇變。中老年夫妻離異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從歐美到日本都很常見;如今在台灣的社會也形成明顯趨勢。根據官方統計,婚齡超過30年以上的夫妻離異比率逐年飆高,10年來上升了10.36%,在所有婚齡層中增幅最高。沒有子女牽絆的銀髮夫妻,選擇自己度過快樂晚年自主意識增強,其中多半由女方提出離婚要求。
從前,夫妻想離婚困難重重。除了需要具體的事證及理由,法官基於勸合不勸離的道德感,不會輕判夫妻仳離。可是最近幾年來,法官多半採取認定標準比較寬鬆的「破綻主義」,只要夫妻確實無法繼續相處,兩人的關係修補無望,就不會把一對怨偶強留在婚姻裡。
辦理離婚的手續,確實比從前更為簡易;問題是掙脫婚姻枷鎖之後,獨處的生活並不好過。除非在離婚前,已經想得很清楚,並且做好迎接二度單身的準備。否則,草率離婚之後,不見得會過得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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