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5月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將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列為重點議題。一旦兩岸簽訂金融MOU後,視MOU採一步到位或分段簽訂,經一段期間,短則一、二年,長則三、五年,不論採取的是「比照外資」或「優於外資」的金融機構開放政策,雙方金融機構都將出現不同面貌,並有很大的雙贏空間。

首先,在銀行方面,主軸將是「台灣銀行西進策略vs.大陸銀行東擴策略」。可能出現的布局模式,包括兩岸的銀行互往對岸分別設立分行、設立子行,同時搭配設立分行與子行、銀行策略聯盟或持股、台灣的銀行與國際知名銀行策略聯盟進軍大陸(並取得部分業務主導角色)等,乃至屆時配合新發展而有新的整併合作模式。

在相互對等的開放下,因兩岸金融機構在規模、市場定位、產品、人才、目標客戶等的差異,不等同兩岸將有相同的策略與布局。亦即,兩岸的立場差異,或可作為兩岸監理部門溝通MOU簽訂與政策開放的參考。

例如,因大陸金融機構規模與台灣市場的根本上不同,實務上,大陸的銀行來台設立分行的可能性較高,其他模式的策略布局的可能性相對較低;然而,台灣金融機構方面,前往大陸各種布局策略的可能性都存在。

在證券、期貨方面,包括經紀、自營、承銷、投信/投顧、基金、期貨等業務,亦可如銀行業般展開剖析。依證券/期貨屬性,台灣業者到大陸發展,不論就人才、技術、多空歷練、國際網絡實際合作案等都相對成熟,而大陸業者到台灣來發展,恐不易占到便宜。

但若雙方共同合作,不論大陸市場或進一步逐鹿國際,又是另一新局面,值得雙方共同努力。

至於保險業,產、壽險與投資型保單等業務,在大陸「吃大鍋飯」的社會主義背景下,保險意識相對不足,即使近年來成長可觀,但人員素質仍待提升,這是兩岸可共同合作、再創另一雙贏的機會。

其他在金融商品方面,隨兩岸合作氛圍的演變,不難落實兩地可相互掛牌/相互買賣(例如在大陸QDII或QFII的規範下,如以ETF/基金等型態發展),進而可允許陸客來台開戶。倘一經實現,配合陸客觀光加溫,台灣(甚至兩岸)財富管理等業務的需求量,將是現今業務的數倍或數十倍的潛力。

另在人才培育與養成部分,倘經一段期間後,兩岸金融有如上的發展與成果,則金融產業主其事者或從業人員,當如何規劃自我的學習藍圖或路徑,以利培養自己或所屬部門與機構的專業能力,將成熱門議題,加上所需的準備期約三到五年,現在就該行動了。

以往金融機構增設國外分行等業務時,管理部門或後台人員屬於支援的角色,指派二、三位代表或團隊籌設與執行即可,且有標準作業流程;然而,大陸的相關規定除須重新了解外,亦須投入更多心力去布局。

還有,金融MOU簽訂之後,兩岸金融商品可相互往來,則投資人在金融專業的努力上,將不得不對大陸政經變化、相關金融商品、人民幣匯率、國債、A股、B股等有一定程度了解,才能避免受騙或不知如何接受理財專員的建議,以及主動提出必要諮詢,確保自身權益。

一段期間後,兩岸金融在MOU簽訂後有如上發展的可能,甚至,兩岸金融機構因MOU簽訂,使多方合作的機制得以啟動,雙方共同從互補角色強化彼此的優勢,形成另一良性往來,進而「扎根兩岸、開拓亞太、逐鹿國際」,以創造兩岸金融的雙贏。

總之,簽訂MOU後,兩岸金融將步入另一面貌。這與「台商赴大陸打拚風潮」影響整個台灣產業或經濟發展有相似之處,但其影響力將更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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