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手機打破數位影音重大記錄

手機也許小到很不起眼,但是,今年在這個國際最重要的影視展MIPCOM中,mobile content 卻激起了廣大的漣漪,徹底地改變了坎城影音內容交易的決策方向.

坎城MIPCOM影視展是是全世界最大的電影電視節目交易市集

 

您知道2005年坎城MIPCOM影視展最火紅的主題嗎? 您知道被視為數位電視的革命性內容為何? 那就是手機電視 (MobiTV).

今年真的是與往年大大不同,在2004年的MIPCOM影視展時, 大多數的內容業者及電視產業觀察家均認為,在手機上的影音內容即便是真的可行的,但手機平台也絕不可能形成一個影音內容的輪替性通路.

然而,自從手機連續劇(Mobile series “24: Conspiracy”、在Orange電信公司播出的星際大戰手機版方案以及像是X Factor 這樣的reality show大告成功之後,許多在此產業的人士都大大地轉向手機電視的發展.

我們甚至可斷言, 大多數的影音內容業者現在都在積極地將其內容轉成在手機上配送的版本.

手機也許小到很不起眼,甚至在其上播送的內容市場發展還未臻完美之境界,但是,今年在這個國際最重要的影視展MIPCOM中,mobile content 卻激起了廣大的漣漪,徹底地改變了坎城影音內容交易的決策方向.

2005年MIPCOM國際影視展外景。
為了反應這種堪稱 “最小”的新平台的成長趨勢,10月19日被視為是MIPCOM的Mobile Day,隨之而來的,是一連串與手機電視相關的events及研討會.今年甚至舉辦了第一屆世界手機內容競賽獎暨頒獎典禮.來自歐美及亞太等地區世界各地的手機影音作品都利用這個機會,不斷曝光.

手機內容重要性產生戲劇性的變化還不僅於此,國際知名的電信研究機構Juniper Research 甚至強調,直到2010年,全球將會有六千五佰萬人將會訂閱手機影音串流或是廣播電視的服務. 至彼時,手機的訂閱費用將會從現今之一億三千六佰萬(美金),爬昇到七十六億 (美金).

『手機電視已經改變了我們看內容的方式.一年之前,消費者才剛開始討論手機上的內容,現在它(手機內容)已經與我們公司整個的內容策略結合在一起.』數位強國的加拿大 Chum Television內容事業部門的資深副總 Roma Khanna 如此形容.

國際電視觀測中心WIT 在坎城宣佈它最近才剛啟動一個手機電視的收視監看服務來針對手機電視營運商在某些特定領域提供線上指南的服務.

現在所有的行動電話營運業者都在急切地尋找內容. 誠如WIT執行長Virginia Mouseler所言--“目前的行動電視內容雖不完美,但是製作人無庸置疑地都將必須學習如何在這平台上產生新形式的創意”同時,甫於2005年10月底成立,位於東京的Index Group,其子公司Global Rights Management Corporation 的執行長暨總裁, Daihei Shiohama 此次也親自到MIPCOM購買大量手機平台上的內容及版權.
他並表示“ 同時,我們也提供包含授權,內容配送,行銷等內容資產管理業務,並且為我們的全球通路尋找合作夥伴”

Nickelodeon International 的資深副總Steve Grieder 一直以來都在密切觀察孩童們是如何使用行動電話的. 他特別想了解是文化面或是技術面影響了使用者的興趣.

Cartoon Network 的資深副總 “John Friend”在MIPCOM第一天一個名為 “How to maximize the impact of your brand across all platform”的研討會中就明確地表示,現在的製作人們都必需學會在內容製作的初期,就思考到跨媒體平台的問題及方法,以獲得最廣泛潛在閱聽人的注意.

但是,因為不同平台所牽涉到不同的合作夥伴關係,使得能以同一條故事主軸衍伸成跨平台的故事發展,變得有些困難性,然而,未來的內容業者,想要成功,這是一條必經的路.

Nickelodeon 以及Viacom International Consumer Products 的資深副總Tanya Haider 利用一個學前的兒童節目Diego為例,進一步說明跨平台經營的手法.

『我們在節目製播之前,便以跨平台的思維來經營Digeo這個節目. 首先,它出現在隨選數位電視的市場,約一週後,我們將內容放在手機的平台上,接著,再把內容放到寬頻網路上,最後才到數位頻道上. 』
Walt Disney Internet Group(WDIG)近年來,非常普遍地跟他人合作將內容移植到其他的平台上. WDIG駐英國的副總Attila Gazdag說『對於手機上的內容配銷而言,Disney 主要是跟mobile operators(手機平台營運商)及content aggregators(內容集結商)來合作. 』

2005年MIPCOM第一屆全球手機短片大賽評審會議現場。
在手機上開發內容跟在電視上開發內容,當然是相當不同的.然而,現階段對全球的手機營運商及內容集結業者而言,他們所得知的,也僅只於此. 兩者之間到底有多不同,或如何的不同,則目前大家都在探索中.雖然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我們可以試著從影音內容製作的幾不同個層面及角度來思考比較可能的形式,下面做個簡單整理:

1.企劃層面 2.腳本創作層面 3.製作層面

企劃層面/ 1.甚麼是personal TV 的真實內涵? “個人電視”時代的主張究竟為何? 2.甚麼樣的target audience (訴求對象)或是甚麼樣的situation (觀影情境)是你所要特別強調的? 3.甚麼樣的tone and manner(氛圍) 是可以快速吸引觀眾的目光? 懸疑的? 情色的? 悲淒的? 平實的? 煽情的? 4.甚麼樣的主題容易引起受眾的認同? 5.甚麼樣的影片長度是受眾能接受的上限? /1分鐘? 3分鐘?5分鐘還是更長? 6.人稱的設定/第三人稱?第一人稱? 還是第二人稱?

腳本創作層面/ 1.傳統的三幕劇"three-act-structure"是否仍適用於手機平台? 2.對白節奏應該要如何控制? 3.甚麼樣的情節設計最能引人入勝?

製作層面/ 1.鏡頭的尺吋問題? 遠景?中景?特寫?怎樣的鏡頭尺吋適合手機平台? 2.鏡頭運動?電視、電影的鏡頭運動模式是否也適用於手機? 3.光影的變化考量 4.場景的奢簡 5.音效的使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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