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大拍賣的時候,從山一樣高的衣堆裡翻了一件衣服出來,無聊的拿在鏡子前照看。雖然不是真心想要,不過既然來逛街,總要做做樣子吧!這時,突然從鏡子裡發現,角落裡有一個女孩,躲躲閃閃的把視線投向妳。

是認得的人嗎?不是!但是姿態曖昧像個spy,她究竟想要做什麼?

喔~原來是看上了妳手中這一件衣服。

只因為遇上爭奪者,所以接下來妳怎麼樣都不肯放手。回到家才發現,糟糕,這件衣服根本不適合自己,衣櫃裡也沒有可以搭配的裙褲或外套。追根究底,花錢的原因只是為了保住搶先一步得手的痛快,不甘心把戰利品拱手讓人。

有些婚姻也是這樣造就的。

真的愛他嗎?兩個人在一起合適嗎?能攜手共度一生嗎?

這些都不是優先考慮的問題,因為維繫住兩人關係的原因只有一個─知道有個人一直躲在角落裡偷偷的愛著他。

無論如何都要跟他在一起,只因為不願意他的愛被別人接手。然而,這樣的愛情是真的愛情嗎?兩個不適合的人在一起,最終還是得分手。

離婚!離婚!

如此輕易就說出口,看似瀟灑,但可曾想過,二手貨總比不上嶄新的值錢,何況那是一件褪了流行的過季商品。所以,還是在決定出手之前,多問問自己吧!

你……真的愛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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