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士農工商中,「士」一直都被列為首位。尤其作為「獨享」教育的階層,對於士階層的品德、操守,要求格外嚴格。南宋洪邁的《容齋隨筆》中,有一段談到士的處世態度,將之作四個譬喻。

首先是「視富貴利祿,當如優伶之為參軍」。雖端坐於戲台中央,籌謀發令、判案施刑,更有同台演出的伶人,為你呼應配合,但切記,戲一演完,眼前的繁華就該散了,不能沉淪。

其次「見紛華盛麗,當如老人之撫節物」。元宵看燈、清明賞花,年輕人呼朋引眾,早晚出遊,務必盡興,等到燈熄花謝人散,還要惆悵失落幾天。年歲漸長,這種一時的熱鬧,便難以在心中泛起波瀾。有了這種淡定的心態,就不易受外境干擾情緒。

第三是「睹金珠珍玩,當如小兒之弄戲劇」。小朋友辦家家酒也好、玩無敵鐵金剛也好,高興時排列出來,過一會被別的東西所吸引,便丟下眼前的玩具跑過去了,毫不眷戀。珠寶首飾、奢華名牌,視之如小兒玩具,自然不會貪戀,甚至以貪瀆去強求了。

最後是「遭橫逆機阱,當如醉人之受罵辱」。醉中若聽到別人辱罵,聽不清也看不準,酒醒之後更是不復記憶。因為記不得,所以能夠自若;能夠自若,便不被傷害。

這四種處世態度在現代社會不獨適用於「士」,工商百業其實也可參考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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