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模式力挽狂瀾後,公股機構董監改選策略方針也宣告定案!據悉,日前落幕的彰銀董監、董總之爭,最後政府「面子裡子兼贏」收場,為新政府上台以來,最具指標性的公股金融機構改選個案,也引伸出未來處理改選問題時的三大策略方針,近日就會登場的101董座改選,及明後年相繼上陣的兆豐金、華南金、開發金、元大金等,將一體適用。

     扁政府在94年7月,不僅賣出彰銀經營權,還約定了台新金15席,財政部4席的席次條件,使新政府上台後,處理問題面臨「先天不良」,但如此艱難,董事席次還能9席取4席,以超過1/3關鍵少數席次,扭轉了先前4(財部)比15(台新)的結構弱勢,頗令人刮目相看。

     以往各上市公司董總,全為席次過半者指派,財部竟能打破慣例,讓彰銀轉化成「官民共治」,把經營權至少要回一半,面子裡子都獲勝,也算是完成舊政府政策缺失善後的艱鉅工程。

     據悉,彰銀出師告捷,除政院全力支持財部的作法,財長李述德對親上前線談判的次長曾銘宗、國庫署長蘇樂明,也充分授權;李述德在談判中僅要求2點,1為充份讓民股理解財政部期許的官民合作善意,及「創造股東、員工、客戶3贏」的原則,兩名前線戰將,向以身段柔軟、誠懇著稱,通力合作下,終於和平的協商達陣。

     政金圈權威人士透露,扁政府推動的二次金改,現在弊案疑雲重重,且屢引起外界非議,現在揭幕的三次金改,將以「捍衛公股權益」為最高原則,以此推動金融機構整併,及因應公股金融機構董監改選;彰銀案過後,財政部已明定三次金改對公股金控、銀行董監改選的原則。

     包括:1、政府若為第一大股東,將力爭經營主導權,即將登場的101董座改選,明年登場的兆豐金,都將力爭董總座全拿,及董事席次過半(至少8席);2、若為第二大股東,但股權差異不大,將求官民共治,至少總經理為公股指派,如此次彰銀模式;3、若持股差異懸殊,將力爭關鍵少數席次,善盡監督之責,如開發金、元大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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