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人稱讚某男人細心溫柔又體貼,真是個最佳情人,我就渾身打哆嗦,進入腦中的畫面是:男人觀察著我的情緒,一邊伸手幫我按摩著,微笑地問我:「有興趣來做愛嗎?」如果我說不,他就住手乖乖縮回被窩;如果我說好,他就去放音樂點蠟燭,然後開始一顆顆脫開我的鈕釦。
喜歡男人霸氣
這樣的男人也許有人愛,但是我卻只想一腳踹他下床。以動物學的觀點來說,陽具穿刺本就是種侵略性的動作,要侵略別人還能客客氣氣的嗎?在意對方的喜惡反應是理應有的尊重,卻不意謂做動作時要體貼溫柔。
男人最令人心動折服的就是那一股霸氣。有人或許很驚訝大女人似的我會這麼說,但是那股霸氣並非蠻橫不講理的霸道,而是如同電影《終極保鑣》(Body Guard)中的凱文科斯納一般,只在愛護女人時展現認真執著,而且動作沉穩又不容動搖,但絕不會粗暴傷人,也絕不會使用言語暴力。
霸道的男人會任性而為,霸氣的男人只會不允許你任性而為;霸道的男人喜歡指責諉過,霸氣的男人卻不囉嗦,只要跟解決眼前問題無關的馬後炮或風涼話他都不說。
難怪我一向不愛喝紅酒。紅酒很搶味,就像霸道的男人般唯我獨尊,但和他在一起可能必須忽略掉自我。紅酒也像霸道男人般虛張聲勢,喝了一肚子也不易醉,有位朋友忍不住同情地向想用紅酒將她灌醉的男人說:「你還不如用酒瓶將我敲醉還快些!」
問她不如吻她
但白酒就不同了,顏色和氣味含蓄內斂,它會襯托得食物更加入味,像個貼身侍衛般不搶鋒頭,卻在一不留神之中令人鬆懈迷醉。所以請眾男人們都別再客氣了唄!問她不如吻她,要做愛就去做,做得讓女人無法抗拒嬌吟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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