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天王麥克傑克森(Michael Jackson)六月底猝逝的消息,不到幾小時,透過微網誌(micro-blogging)的散播,就已傳遍全世界。在全球電視、報紙、雜誌都還來不及處理這則新聞時,微網誌龍頭Twitter,每秒湧進上萬筆包括「Michael Jackson」字眼的討論訊息,讓這則全球音樂迷心碎的消息,迅速傳遍全球網路圈。在網路最新的發展中,微網誌的快速成長,是最重要的趨勢之一。最知名的美國網站Twitter,已擁有三千兩百萬名使用者,平均每人每天耗費超過十七分鐘,在網站內tweet(網友膩稱Twitter上的訊息,原意為小鳥的叫聲),這股微網誌風潮已襲捲全球,也成為企業行銷的新興平台。
創造更快、更廣的傳播力
微網誌,因其限制使用者每次只能寫一百四十個字的短文而得名,只要互設為好友,就能看到彼此最新的動態更新內容,還能回應、轉貼,讓訊息散布更快。這麼少的字數到底要寫什麼?造就微網誌的第二個核心概念──你正在做什麼?因此初期的微網誌平台架構非常簡單,使用者首頁如同留言板,可訂閱別人的留言板,別人也可訂閱自己的。主要功能僅此,在不斷開發新功能的網路界,吹起另一股「極簡化」的風潮,也為使用方法簡單,而吸引千萬網友加入。
可別小看「一百四十字」加上「你在做什麼」的威力!除了在電腦上使用外,它更適合在手機上閱讀、撰寫文字,可隨時隨地發表,也可閱讀朋友的最新動態。因此,它比電子郵件更即時、互動性更強;朋友間串聯起的網絡,彼此分享、討論、回應,又比即時通訊一對一的模式更容易傳遞訊息。
運用微網誌的經典成功案例,當推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的Twitter競選策略。他利用即時特性,刊登每日行程與心得,供粉絲留言強化互動性;最後需要動員時,則是抓緊容易散播的根本特質。目前歐巴馬的Twitter已有高達一百四十九萬人訂閱,朋友數也有七十七萬人,這批人正是將他推上總統大位的死忠粉絲。
當一群人固定在一個地方聚集時,就成為企業行銷的有力平台,微網誌亦然。從對新事物特別敏感的媒體業開始,將其內容連結刊登上平台,以鞏固主要資訊來源的寶座,諸如CNN、《時代》雜誌等,都註冊微網誌帳號。
對其他行業來說,最常見的行銷手法則是發布官方公告或促銷訊息,如美國星巴克、西南航空(Southwest Airlines)等。其中成果最豐碩的,莫過於電腦大廠戴爾(Dell),它光是在Twitter靠其中一個過季品帳號,就在兩年內創造兩百萬美元的銷售佳績。
至於微網誌行銷在台灣市場可行嗎?關鍵點在於微網誌社群是否成形。全球最大的Twitter,缺少中文化版本,即使再簡單也不夠親民,在台灣不算風行。至於晚Twitter一年架設的台灣本土微網誌Buboo巴布,僅在初期吸引嘗鮮網友一窩蜂加入,但卻後繼無力。而去年九月台灣最大的部落格平台──無名小站,也推出名為「嘀咕」的微網誌服務。無名小站指出,至今平均站內每三位使用者就有一位使用過該功能。嘀咕的使用情形,由部落格平台推出,與部落格主體就會很相關,其應用比較像是部落格格主在發布網誌之餘,與讀者保持聯絡的管道,以嘀咕為經營主體的網友較少。
名人加持打造Plurk熱潮
另外,近來在台灣網路圈暴紅的微網誌Plurk(暱稱噗浪),則是在「一百四十字」與「你在做什麼」之外,發展出「圖像化時間軸」、「點數」(Karma值)、「主題式回覆留言」等特點。再加上彎彎、酪梨壽司、史丹利、重灌狂人等人氣部落客參與,還有使用者阿潼與人夫,兩人見一面就定終身的故事,讓Plurk名氣暴增。根據創市際ARO五月份資料顯示,Plurk到達率為七.八二%,比起一月份的一.四九%,成長率高達四二四%,平均使用時間高達五十六分鐘,擴張速度驚人。並且已有許多企業在Plurk上進行微網誌行銷。
目前在Plurk開帳號的企業,包括瀏覽器Opera、線上遊戲《極速快感Online》、網路書店博客來等,另外還有民進黨團、國民黨青年團,企業與政治團體紛紛加入Plurk。行銷手法最多的仍是刊登企業公告、促銷訊息,目的是「在人多的地方,拿著大聲公攬客」,將網友拉回自家網站。
微網誌行銷在美國已風行三年,台灣市場囿於網站語言版本及風氣不盛,微網誌社群成形較晚。但今年起,隨著話題不斷,可想見微網誌熱潮將不斷升高。而就行銷效果──可以接觸到多少目標族群而言,人聲鼎沸的微網誌,將是今年起不可忽略的行銷戰場。
微網誌帶來下一個網路革命
黏著度高的微網誌平台,因它的即時性、方便分享訊息的傳播功能,以及朋友間現況交流而成就的社交網絡,將帶來現今網路產業的轉變。首當其衝的是以資訊領先而存在的媒體產業,過去媒體價值之一,「權威消息」的角色正在淡出。
其次是降低當今網路核心「搜尋引擎」的重要性。過往在網路上以關鍵字搜尋,所得到的結果可能是成千上萬筆資料,使用者還得花時間去整理,但在微網誌上,搜尋結果則可能是朋友的討論內容、分享的網頁連結,讓人更快找到所需的資訊。另外,目前網路廣告購買價格以點擊率、瀏覽量計價,但透過微網誌做廣告,恐怕該以帳號朋友、粉絲數量計價,將改變網路廣告產業。
值得注意的是,《時代》雜誌指出,微網誌平台開創迄今,已發展出龐大、複雜的社群架構,它的創新動力來自於使用者──用戶型創新(end-user innovation)。不論是跟隨者結構、即時訊息搜尋、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等,都是圍繞著使用經驗而發展出來,其實是使用者主導了微網誌的價值。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