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社會爭議長達16年的離島設置博弈事業,於2009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取得法源,依法包括澎湖等離島地區可以設置大型綜合度假區,就中得設置博弈設施供人娛樂。
博弈事業的完成立法開放,對於已經超過60年的台灣經濟社會發展而言,當然是項重要的突破:一方面固然是博弈的除罪化,博弈遊戲不再是見不得光亮的一種休閒活動;另一方面,也為台灣的國際觀光服務業開啟了一個新的紀元。特別是在當下國內外經濟情勢一片困頓之際,此一重要開放措施,當然有助於改善我國服務業的國際魅力與國際競爭力。
社會上一般習慣固附原型思維的大眾,仍然把賭(bet)字的意義框限在游手好閑、不事生產的小圈點之內,甚至與娼、盜、詐、騙連鎖並論。事實上,今天國際化的博弈事業早已成為先進經濟社會休旅接待服務業(hospitality industry)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國家休閒經濟的包裹中不可或缺的成份。
更重要的是,博弈事業是國家服務業中可以有效開拓國際市場的對外服務業貿易的重要一份子。
審視現代先進經濟社會,在永續發展經濟學主導之下,早已都在積極降低二次製造產業的依存度,對於強化之中的第三次產業,特別是觀光會展服務業的發展,已成為每個國家針對其服務業擴大經濟績效,創造高附加價值就業機會,並產生重要關聯產業帶動效應的施政重點,也是多數國家經濟謀求再升級、再提升產業附加價值與國家競爭力的不可或缺部分,且視之為整體經濟成長與社會福祉的重要貢獻部門。
素有無煙囪事業盛譽的國際觀光休旅接待服務業,在既往的台灣經濟範疇中,即使五年前有所謂拚經濟的「觀光倍增計畫」,還是通體一貫普遍存在缺乏國際競爭力問題,幾乎跟其他所有服務業部門,包括工商服務業及社會個人服務業一樣,在國際層次上,一樣都幾乎缺乏國際貿易投資的動能與實力。
國際觀光休旅服務業在台灣經濟範疇中的不能振作,主要還是因為長期以來主政者心目中持有的唯有「點」的策略思維,而一向欠缺「面」的系統思維,甚至也沒有必須加注內涵與配套支援系統的「體」的制度思維。
更加重要的是,也未能有效體察國際相對比較的「殊異專屬」特色的聚焦強調或努力的作為。
今天,開放國際觀光賭場,的確必須要有「非點的」強烈策略意識來作政策開展的基調,讓博弈事業或國際賭場,能夠發揮整體而且多元關聯的效益性,能夠積極跟進並提升我國觀光經濟的發展格局,可以到達先進國家的層級,使其所衍生出來的,具有高加值、高就業創造能力的事業事項,真正擴及包括了旅宿服務業、餐飲服務業、主題公園與娛興公園、休憩園區、俱樂部、遊樂場、瘋樂城市(fun cities)、度假村、夜總會、餐宿接待服務業、會展服務業及博弈事業等等。另外,也能夠因此而同時衍生出休旅娛樂車輛製造業及服務業,亦即可以被歸類為馬英九總統口中所謂的未來發展重點的「2.5產業」的RV產業(recreation vehicles)。
根據國際機構的估計,2009年國際觀光休旅這項巨型服務業的產值,即使在世界經濟海嘯衝擊之下,仍然可以高達8兆美元,即占全球GDP的16.7%,而博弈產業的產值為1,000億美元(新台幣3.3兆元),不過僅占其中的1.25%而已。
至盼台灣服務業的發展,在博弈條款開放之後,能夠不再局限在境內自用的內需服務領域,而能夠真正藉此增進外向型服務業的國際魅力與競爭力,俾期此一歷經兩個世代所作出的重大突破,不但可以有效激勵振興國內經濟,也可以改善國際服務業貿易與投資同步轉為順差的態勢。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