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送行者》中男主角第一次接觸棺木時說:「人的最後一次購買,是由別人決定的。」表達出人生有很多事並不能依照自己意願決定的無奈,讓人意識到運用生前契約的自主權問題,促使民眾開始為自己身後事做規劃。

 

以往由於民眾對殯葬業者的形象存疑,因此對生前契約的評價不佳,趨向負面。像日前有一則新聞,一位黃小姐8年前透過鄰居介紹,參觀宏慈關懷聯誼會辦的喪禮後,以父親名義加入並買了生前契約,每月交會費1500元,近8年來累計繳交會費12萬多元,直到日前父親過世,始得知負責人在一周前捲款而逃,就是一例。

但隨著社會趨勢的改變,近來殯葬業者藉由電視或公車廣告等媒體的力量,再由具親和力的名人如陳美鳳、吳念真、楊烈等人加以代言,無形中接受保險與生前契約商品的比例逐年增高。

根據金寶山委託東森公關公司,針對北部民眾所做的調查顯示,有93.7%的民眾聽過生前契約,有81.7%會替自己購買生前契約,主要原因是想減輕子女的負擔,以及保障自己的身後事。

現代人對於生死觀念比較豁達,很多人除了保險規劃,也為自己的身後事做好準備,就是不希望加重家人的負擔,也不用擔心子女不孝,落得無人處理後事的窘況。因此,殯葬業者與保險公司及銀行信託合作,共同推出保單結合生前契約,希望將保險金發揮最大的功效。

但你可知生前契約保單與一般的保單有何不同?購買這類保單又該注意哪些事項?

生前契約區分為 現貨及期貨

一般人都認為人從出生到死亡斷氣,這一生就算了結,但身後事呢?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喪葬費用平均約30~40萬元,而一般家庭中約有40%一時無法拿出這筆費用。由於在歐美先進國家,殯葬服務業一年有高達10億美元以上的龐大商機,讓壽險業者紛紛與殯葬業者合作推出保單結合生前契約,為身後事在生前預訂的執行合約。

國華人壽行銷企劃部協理吳佳富表示,目前國內生前契約區分為現貨及期貨兩種,所謂期貨是遠期才會發生的,指保險公司與殯葬業者結合,推出具有生前契約性質的壽險保單,與保戶約定將一部分的保險金以信託方式,用以支付未來的殯葬費用,這類型保單愈年輕購買保費愈便宜,身後事使用人是固定的被保險人。

另一種期貨是指生前契約定有繳費期限,保費規定必須在1到5年內繳清,即享有未來身後事的保障,其特色為不分年齡費用一律相同,且可以指定任何人為受益人。至於現貨,就是一般的殯葬業者透過業務員,直接銷售的管道販賣生前契約。

目前依殯葬管理條例44條規定,業者販售的生前契約如預先收費,應將收費總額75%交付信託管理,但對民眾而言,金寶山集團副總裁葉佳瑛表示,還是有25%的資金暴露在風險下,如民眾透過購買保險附加簽定保險金信託的方式,則不用擔心殯葬業經營問題。

長期契約風險需考量

有鑑於民眾對於生前契約的觀念日漸成熟,許多人想為自己後事預作準備而購買生前契約;另外一些人則是購買結合終身壽險及生前契約的保單,除了可以擁有壽險的保障,若身故則可確定撥款給禮儀服務業者。

一般的保單理賠金錢,終身壽險與往生契約結合,則讓壽險理賠轉化為實際服務的價值。葉佳瑛表示,簽定生前契約時同時訂立信託契約,當身故時,保險公司將保險金提存到信託帳戶,由信託機構依信託契約將保險金運用在殯葬業者的禮儀服務,並監督執行。

另外,殯葬服務不受地域性及宗教性影響,亦即如果之後移民客死異鄉,只要遺體移回台灣的那一剎那,就開始殯葬業者的服務,至於宗教信仰不論是基督教或是佛教儀式都可以服務。

生前契約是屬於長期契約,履約的時間很可能在20、30年以後,甚至更久。吳佳富表示,好處在於定型化契約可以保障消費者在處理殯葬事宜時權益不會受損,同時預先準備分散付款壓力,可以免除意外發生時,帶給家庭突然的經濟和心理壓力。況且台灣已朝都會小家庭的形式發展,一旦家中有人發生意外,過去家族中各方親人相互支援的情況已不復存在,加上現代人對相關禮儀習俗未必明瞭,因此,由專業殯葬集團提供客製化服務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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