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願意告訴你太多的有關我的財務情況」
如果一個投資人不願意將自己的收入、財產、消費、儲蓄習慣及自己的理財目標向理財專家如實披露的話,這類的投資人可能不適合雇用理財專家來為自己進行理財。因為這類投資人即便是雇用了理財專家,理財專家也無法依據他們的實際經濟情況提供正確合理的理財諮詢和建議。
一個理財專家需要瞭解客戶的完整的財務情況,才能就客戶的資產和投資管理進行全面和正確的分析和計畫。
美國一位有名的理財專家莫里斯阿姆.斯特朗曾指出,如果一個投資人不向自己的理財專家提供完整的財務資訊和情況的話,那麼理財專家為其制訂出的預期支出及收入資料便不精準。而如果這方面的資料不正確的話,對客戶的投資風險容忍度的理解就會有所扭曲,導致對投資客戶的財產進行錯誤的分布和配置。
在某些情況下,有的投資人甚至不願意將自己最基本的情況明確的告訴投資專家。如:不願向理財專家透露自己婚姻狀況或實際年齡,但許多稅收制度和是否已婚有不同的要求和結果,畢竟單身的花費和已婚夫婦的支出收入會所差異。
因此一位投資者在雇用理財專家前,必須做好向理財專家如實告知自己各方面情況,包括財務和家庭狀況的準備,使理財專家能夠在徹底瞭解其經濟情況後,訂定出正確的理財方案。「我只要你依我的資產進行投資管理,而不需要你干涉我任何其他的金融事物」
一位好的理財專家的真正的價值,在於對客戶的整體財務狀況進行全面和正確的分析,進而依客戶的需求作出合理、妥善的決定。比如,他能就壽險的需求、房地產貸款的需要以及稅務方面的效果進行合理有效的計畫和安排。
如果你只需要一個投資管理人而非理財專家的話,那麼雇用理財專家來進行資產的投資,恐怕不划算,也不完全能夠達到你的投資目的。
「我有時不願意完全按照理財專家和我共同制訂出的理財決定行事」
有些投資人與理財專家合作,共同制訂出專屬的理財方案後,卻沒有依計畫行事的毅力和決心。例如:去年夏天,一位美國投資人和他的理財專家共同決定,將該投資者投資的部分虧損共同基金拋售,轉進其他的投資產品。同時,他們還決定將該投資人一部分收益較為可觀的共同基金進行拋售,彌補一部分的虧損。該投資人和理財專家決定,由理財專家拋售虧損的資金,而由投資人拋售有收益的基金以便達到損益互抵。
但是,理財專家將虧損的基金賣掉後發現,該投資人並沒有按照原先的計畫,反而將有投資收益的基金賣掉。原因是該投資人貪圖更多的收益,想在多等一段時間再將基金進行出售。結果在這段時間裡,股票市場發生暴跌,從而使該投資者受到雙重損失。
這一事實證明,一個投資者在與自己的理財專家共同制訂出一套理財的方案之後,要有毅力、有決心按照這一方案執行,進而達到投資目的。
「我即然把財產交給你管,就不要老來麻煩我了!」
有些投資者在雇用理財專家後,採取完全不聞不問的態度,也不願意再花更多時間與理財專家一起合作,只想將自己的財產全部委託給理財專家,特別是當投資人過於忙碌或處於個人危機的情形下。
投資人們應該意識到,理財專家所管理的資產終究不是他們的財產,你們不該完全將管理自己的財產的責任全部委託給其他人。這並不意味著對理財專家進行過分苛刻的擔憂。但是,投資人應積極的和理財專家進行合作,並參與管理自己的資產的決策。
充分合理相互配合 財富近在咫尺
總之,一個投資人在與自己所雇用的理財專家進行合作的過程中,應該抱持著實事求事、誠懇待人的基本原則,積極參與理財的決定,又不過分對理財專家所應行使的權力進行干擾。同時,對理財專家的期待和要求也應該務實。只有這樣,投資人才能夠充分且合理的利用理財專家的服務,進而達到自己理財的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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