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9)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的政府採購協定(GPA),預計於明年1月生效,對台灣企業而言,蘊含很大商機,但也會面臨歐、美、日等外商的競爭壓力。

國貿局長黃志鵬說,政府會積極協助業者,爭取40個政府採購協定簽署國的採購商機。國貿局也與外貿協會積極作業,整理簽署國的政府採購網站,提供業者搜尋商機,未來並將成立任務編組,協助廠商爭取可能機會,例如美國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 就有可能增加腳踏車採購量。

全球經濟衰退,政府預算將成為企業最穩健的商機來源。我國明年啟動四年5,000億元擴大內需大餅;美國政府則有3,000億美元採購預算,其中資訊產品的採購規模即高達710億美元。

行政院工程會估算,政府一年採購案的金額高達1兆元,其中2,170件案子、約1,990億元須開放國外廠商競標,占總採購金額兩成;但我廠商可前往國外投標的金額則多達3,900億美元,以1美元兌新台幣33元計算,商機多達12兆元。

經濟部政次鄧振中分析,在財物、勞務及工程三大類政府採購承諾開放事項中,台灣廠商有機會爭取的商機是,屬於財物類招標案的資訊電子業。

鄧振中預估,目前台灣資訊產品約占國際市場貿易額的2%,加入GPA後,台灣資訊產品市場可增加約2%的採購規模。至於工程與勞務部分,他認為,國內產業結構多為中小企業,在國際市場與美、日及歐洲等大型企業競爭較為吃力。

工程會企劃處長蘇明通說,加入GPA後,各機關規定採國內標的採購案都須開放為國際標,對國內競爭力較強的大廠衝擊較不大,但對長期受保護如營造業,衝擊就很明顯。他指出,加入GPA後,中央政府的財務、勞務標案金額在652萬元以上,北、高兩直轄市金額在1,003萬元以上,公營事業、國立院校金額在2,007萬元以上者;直轄市、公營事業與國立院校的營建工程金額在2.5億元以上者,均須開放國際標。

蘇明通認為,即使國外廠商的技術、管理能力比我國廠商強,也無法全部吃下採購案,許多下游工作要靠當地廠商協助,加上語言不通的障礙,國內廠商仍有與國外廠商合作、分食標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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