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尼搬進瑪莎的公寓才3星期,已經鬧得近乎分手,真是怪了,他們交往一年多,過去幾乎每個周末都見面,也常到對方住處過夜,一直都恩愛甜蜜。
一起吃早餐也崩潰
這次決定同居算是「試婚」第一階段,第一星期都在弄布置,去了IKEA3、4次,瑪莎把家裡舊的家具扔掉大半,湯尼就成了組裝工人,天啊這種事他真不擅長,早說花點錢請人裝好再送來,但瑪莎說她的夢想家就是「自己動手做」(什麼啊動手的可是我耶,這是第一個引爆點)。
好不容易把屋子弄得能住了,第二星期遇到的問題是「一起吃早餐」,瑪莎對同居的堅持幾乎都與DIY有關,先是布置房子,再來是親手做早餐,她每天早上都興致匆匆要湯尼提早一小時起床,要妝點餐桌,播放音樂,慢條斯理邊說話邊吃早飯,但湯尼最喜歡的就是賴床,他只愛在辦公室樓下買便利商店賣的御飯糰跟熱拿鐵,在最後一分鐘打卡,再到座位上邊吃邊收信。
連吃兩天湯尼就崩潰了(而且瑪莎的廚藝很爛),第三星期,湯尼知道自己不該抱怨,況且他真的很愛她(雖然同居時的瑪莎簡直判若兩人,成了個嘮叨的控制狂),但,他發現他們的性生活頻率跌到史上最低點,而且他連想找個DIY的地方都沒有。啊啊啊,這是愛的地獄,同居是個天大的錯誤,湯尼每天搭捷運回家的路上都想逃跑,他真後悔退掉了自己的公寓,可如今該怎麼辦,他如果說出這些問題,就注定要分手了,可他不想失去她,他只是想要回自己的空間,他還沒準備好要與人共同生活,突然間他的手機傳來訊息,「晚上一起吃晚飯,寶貝我愛你」,湯尼突然全身痙攣,忍不住把手機猛地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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