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於半年度定期審核上市公司2006年度經公告並申報之財報每股淨值,是否符合融資融券交易標準,今(31)日公佈明基(2352)、大同(2371)等10檔暫停信用交易;恢復信用交易則有力麗(1444)、旺宏 (2337)等 4檔,並將於6月4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 4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暨調整融資比率或融券保證金成數之具體認定標準及作業程序」第2、3條規定,於半年度定期審核上市公司95年度經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是否符合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規定。

證交所公佈,關於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暫停與恢復之調整,、每股淨值未達票面以上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者為中福 (1435)、麗正 (2302)、明碁、大同、華宇 (2381)、精碟 (2396)、友聯 (2816)、萬泰銀 (2837)、同開 (3018)、和鑫 (3049)等10種有價證券。其中,友聯、同開前已因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而暫停融資融券交易。

再者,證交所表示,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者計:力麗、志聯 (2024)、旺宏、力廣 (2348)等 4種有價證券。

證交所指出,以上調整作業自6月4日起實施,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其原融資買進及融券賣出之餘額,得於逐筆融資融券契約期限屆滿前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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