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導,美商UniRAM指控台積電(2330)不當使用營業秘密一案,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判定台積電須支付UniRAM3050萬美元(約10億元台幣)做為賠償,雖然台積電表示將會採取一切行動保護自身權益,提出上訴,但這宗官公司是台積電近年來第1次遭法院判決侵權並賠償的案例,引發外界關注。

 

美商獲勝
針對美商UniRAM指控盜用其嵌入式DRAM商業機密,台積電副總經理暨法務長杜東佑指出,台積電一向秉持最高標準尊重智慧財產權,公司認為陪審團對這起案件的裁決並不正確,會採取一切行動保護自身權益。

 

台積電:向來尊重智產
UniRAM成立於1998年,總部位於美國加州,主要業務為設計及授權高效能記憶體解決方案。據指出,UniRAM指控台積電盜用其嵌入式DRAM商業機密一案,法院裁定台積電須賠償UniRAM公司3050萬美元。
業界人士指出,台積電一向注重智慧財產權,加上以往有大股東飛利浦支持,享有多項國際技術交互授權,侵權官司相當罕見,這次遭判決侵權及賠償,堪稱近年少見,故外界相當重視。
台積電近年來在侵權官司上,主要是自2003年12月向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控告中芯國際不當挖角、有5項專利侵權和3項竊取營業秘密的行為後,一連串的互告事件。

 

對中芯訴訟可能勝訴
台積電和中芯國際的侵權官司,在中芯主動出擊,分別於去年9月及11月,向美國加州阿拉米達郡(Alameda)高級法院、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控告台積電侵權並要求具體賠償等後,本月初美國法院駁回台積電對中芯國際的禁制令,中芯雖鬆了一口氣,但法院的說明書中卻認為台積電最終可贏得勝訴。
台積電少見的官司還有一件,去年6月台灣奈米應用科技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證據保全」申請,進入台積電南科廠區拍照存證,認為12吋晶圓廠黃光區機台承載平台設計擺放方式恐涉及專利權問題,台積電當時對外表示,有

心不會侵權。
美商Syndia在2003年6月通知台積電,欲對其提出侵害2項專利的求償訴訟,台積電因此在美國加州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對Syndia主動提起「確認之訴」,請求法院宣告Syndia公司的2項專利無效未侵害專利,以避免可能的侵權訴訟官司。

 

台積電侵權官司大事記
時間/內容
2007/9 台積電被UniRAM控告不當使用營業秘密,舊金山聯邦法院判決台積電必須支付
3050萬美元(約10億台幣)的賠償金,台積電表示會上訴到底
2007/9 中芯稱法院判決台積電申請禁制令遭駁回,台積電則指最終非常有可能獲勝訴
2006/11 中芯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控告台積電請求判令,要求台積電侵權行為、公開道歉,並按照台積電所獲得不法利潤,向中芯作出賠償
2006/8 台積電再控告中芯在0.13微米以下高階製程上,有60%疑似盗用台積電專利,同時應將未支付完的和解金約1.3億美元1次付清
2006/6 台灣奈米應用科技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證據保全」申請,進入南科廠區拍照存證,台積電指有

心不會侵權
2005/1 台積電與中芯達成和解,中芯同意在6年內支付台積電1.75億美元
2004/8 台積電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中芯侵害3項專利與剽竊營業秘密
2003/12 中芯準備赴港上市前,台積電向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控告中芯不當挖角以及有5項專利侵權和3項竊取營業秘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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