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需要說出來。

有些事,真的就只需要存在你、對方,和你所相信的神,三者之間就好。

這跟誠實無關。

很多時候,人們有說出來的渴望,是為了自己難解的罪惡感,是為了自己需要被原諒,其實一切無關乎對方,對方不知道真相,過得很好,或者不好,大多時候,已經是個定局。

我想說的是,是自己想說出來,就不要說成是「對方需要知道」,這樣很不道德、很遜!倘若這個「真相」事實上傷害了對方,儘管對方尚不知道,那麼說了出來,究竟可以改變什麼?

也許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改變吧,那就是解除長久以來壓在自己心上的那個枷鎖。

報上說,一名男子,因為信仰的緣故,向罹癌多年的妻子坦承自己的外遇,信仰要他「誠實」,所以他向妻子坦承過往曾經的「欺騙和背叛」。

男子沒有得到預期的原諒,正和惡疾奮鬥的妻子將這名男子和其外遇對象一併告上了法庭。

被欺騙與背叛的妻子,無法原諒,能怪她嗎?

誰說面對對方的坦承、悔改或是歉疚,我們就只能原諒?一個曾經犯錯的人,既然決心坦承,難道不該做好萬全準備,面對各種可能的後果嗎?

一個人如果真心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要不就是背負這個枷鎖直到跟著自己被埋進土裡,要不,無論坦承後要面對的事是什麼,都該理所當然吞下去才是。

回到最初的源頭,當我們要做任何不該做的事時,當我們要開始說第一個謊時,我們就該做好萬劫不復的準備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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