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宏董事長兼總經理吳敏求透露,為節省每年上億元龐大的掛牌經營費用,旺宏不排除撤銷美國存託憑證(ADR)發行。一旦旺宏ADR撤銷掛牌,將成為台灣第一家在美國申請ADR下市的業者。

巧合的是,在旺宏本次董監改選即將與旺宏公司派「硬碰硬」之際,為力晶策劃此次董監名單的力晶副董事長蔡國智也認為:「以節省開銷為考量,旺宏的ADR早該撤了」。旺宏撤銷ADR此事 ,竟成為兩家公司在「無法取得共識」下,少數的「共識」。

台灣企業中現有台積電、聯電、矽品、日月光、友達、中華電信、旺宏等業者在美國發行ADR,旺宏在那斯達克(Nas-daq)掛牌。一但旺宏在美國下市,台灣企業在美國發行ADR 將減為六家。由於徵求旺宏委託書日期已經截止,再加上ADR下市還有相當時間作業流程,市場揣測即便有變化也難以左右股東會董監改選結果。

旺宏最近出現經營權之爭,力晶董事長黃崇仁不斷增加持股,與公司派間爭奪董監事改選席次。旺宏1996年5月在那斯達克發行ADR,是台灣第一家在那斯達克掛牌的業者,代號為「MX-IC」。當年發行每單位價格17.67美元,旺宏前些年業績表現不佳,歷經減資等過程,近一年來每單位價格最低點曾下探1.6美元,近期則在連續五季獲利激勵下,回升至4美元附近。旺宏昨天在台灣收盤價14.1元,上漲0.35元。21日美股ADR每單位收盤4.01元。

吳敏求說,旺宏每年在經營ADR上,加計律師、會計師等費用,動輒上億元資金,這方面的支出可以省下來,不排除撤銷ADR發行,尚無確切規劃,若要付諸實行,一切會依美國主管機關規範辦理,可能會由公司買回持股或是轉換為台股等各種方式來進行。

業界人士指出,美國證管會(SEC)今年3月剛通過上市公司簡易下市案,旺宏若符合規定,一旦送件申請撤銷ADR發行,核准時間不會拖太長。

以旺宏現階段股本291.61億元計算,若撤銷ADR,省下的上億元費用每年可挹注每股盈餘至少0.03元。不過,ADR發行對公司內控上,有相當嚴謹機制把關,發行ADR對公司的聲譽及形象,有加分效果,一旦撤銷ADR,可能會損及這方面的形象。

旺宏電子考慮從美國的ADR市場下市,據了解,這可能是因為美國實施沙賓法案後,企業為要符合相關規定,必須付出更高的成本,不少在美發行ADR的台商,應該都會視自身條件評估是否需要下市。

一位會計師昨(22)日表示,由於台灣廠商被歸類為外國公司,屬於可延期適用沙賓法案的類型,但最遲今年就要開始適用。不少在美發行ADR的台商,應該都會視自身條件評估是否需要下市,但是屆時可能要收購流通在市場上的股票,增加一筆支出。

美國推出沙賓法案後,美國企業間形成一股下市風潮,熟悉規定的會計師指出,沙賓法案要求企業必須符合公司治理、財報表達及內控遵循三大方面的相關規範,使公司必須付出很高成本,包括在律師及會計師、承銷商上的費用等,要花的成本「不輸年度查帳的成本」。

會計師指出,如果公司長期不打算在美國籌資,則在美掛牌的意義不大,過去幾年在美國有很多公司下市,尤其是對股票流動率低的公司而言,與付出的代價如果不成比例,不如下市還比較划算。

根據沙賓法案的規定,企業必須符合內控聲明書規定,要由會計師簽證,但內控牽涉的範圍很廣,對公司及會計師而言都要花很多時間心力,公司甚至必須委外找內控內稽人員協助,收費都比台灣貴很多。即便台灣企業有籌資需求,還可以選擇到歐洲、或現在熱錢過剩的亞洲上市,不需要在美國多付這筆成本。

會計師說,是否選擇下市,每個公司的條件不同,不一定都從成本考量。美國股市的本益比較高,對股東來說,市值比在台灣高很多,多付出一筆成本也划算。但像旺宏這樣,在台灣跟在美國的股價差不多,就不太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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