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到底算不算是一對戀人?有人用「牽手」來界定,有人用「接吻」來界定,有人認為
「上了床」才算戀人,甚至有人,直到快被押入禮堂了,還不肯爽快承認自己到底是A的情人還是B的戀人?自從台灣婚姻改為登記制後,這些愛情狡詐之徒更有了新藉口,只要沒去做婚姻登記,一律可能翻臉不認帳。
不管怎樣,在愛情裡,「名分」事關面子問題。孔子說:「必也正名乎。」又強調:「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這一點,女人最在乎!再怎麼樣也要求個「名正言順」的愛情地位,最好是正牌女友,最好是有名有分,最好是情人當眾介紹:「這是我女朋友。」當彼此的戀人身分確立,然後兩人才會有未來啊!女人的想法總是一條龍式的直來直往。
偏偏男人就是不這麼想!條條道路通羅馬,但總要每一條都試試看、都走過一回,才知道是不是真的都通向羅馬呀!說不定下一條路的風光,會比現在走的這一條賞心悅目或者從容好走啊!何必在第一時間就急著明心表志呢?說不定這條路走到底,還能發現另一條條件更優的叉路,一轉彎,鳥語花香更勝前路呢!
男人心思三心兩意,總不肯好好的、專心的、筆直的走在一條路上,總喜歡這兒逛逛、那兒看看,有機會就繞一下小路尋覓驚喜艷遇。這一繞,也許就不回來了,也也許等他看膩了、走乏了,懷念起舊風景的好,想一想,又繞回原路來。
從女人眼裡看來,羅馬似乎就在兩三步遠的前方了,但在男人眼裡,這兩三步的距離間,卻隱約還可看到好幾條充滿誘惑的小叉路,真想繞過去瞧瞧。男人告訴女人:「不急!還早呢!終點還遠得很呢!」情字這條路,男女走來,心境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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