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家電大廠歌林公司重整事件,昨經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楊晉佳裁定,准予重整。楊晉佳指出,在台灣銀行及中華開發工銀等最大債權銀行,與重整檢查人、經濟部及證期局等報告,都認為歌林有重整的可能,法院樂觀其成,並給予重建更生的機會。
楊晉佳並裁准,由歌林第三代接班人總經理李敦仁、中強電子總經理張秀雄、廣州保勝光電公司董事長賴信澤等人擔任重整人;另由中華開發工銀、律師蔡慧玲、會計師呂正樂等擔任重整監督人。
歌林因受其美國子公司Syntax-Brllian(SBC)聲請自願性重整影響,母公司歌林在台股的股價無量重挫,並且因歌林對SBC有多達新台幣59.4億元應收帳款,無法收回,因而向法院聲請重整。
歌林的負債目前有150幾億元,資產100多億元,雖然負債大於資產,但59.4億元應收帳款已列入呆帳,而擁有41億債權的台銀、有25億債權的開發工銀都支持歌林重整,其中開發工銀本身還是聲請重整人,顯然主要債權銀行對歌林繼續營運具有相當信心。
楊晉佳表示,債權銀行看好歌林重整有望的綜合原因,應該包括歌林品牌價值與形象、家電技術、行銷通路及保固維持等普遍獲得外界肯定,算是不錯的老牌公司。轉投資的失敗,不代表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何況,包括重整檢查人、經濟部及證期局等覆函報告,都認為歌林有重建更生的可能。重整檢查人並建議,歌林獲准進入重整程序後,可以辦理減資再增資,以吸收新資金的挹注更有助於重整的成功。
此外,楊晉佳法官認為,歌林的員工及其上下游協力廠,幾乎都支持歌林重整,這種員工的團結力量及協力廠視為「命運共同體」的體認,即使在全球金融風暴及經濟不景氣下,更彌足珍貴,法院對歌林努力進行重整的決心,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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