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說:「為什麼我送妳Burberry的絲巾,妳從來沒圍過?」

女人說:「為什麼你不穿我買的那件Paul Smiths襯衫?」

在餐廳裡聽到一對年輕男女小爭執,抬起頭來,瞄了一眼,女生身上穿著薇薇安(Vivienne Westwood)龐克時髦服裝,男生穿著看不出牌子的簡潔藍色襯衫;再瞄一眼,他們桌上的食物,男生點的是牛排套餐,女生的餐點是一盤炸雞翅和一盅香蕉船……那瞬間,我忍不住偷笑。

審美觀,真的是一件很難討論的事啊,就像對美食的口味一樣。

審美觀最大的問題,不是你喜歡的不好,也不是他品味不優,只是湊合起來,常常很糟。能把完全不同材質和冷暖色差異很大的衣服、鞋子搭起來,產生另一種風格,穿起來又好看的人,我以為是天才,就像厲害的廚師,可以巧妙地把不同食材和醬料做結合,創造出經典。

可惜,我們大多數不是這種人。

那麼,會不會有人因為服裝審美觀不同而無法在一起呢?還真的有呢。

一個服裝設計師朋友莉莉,工作多年後,決定和大學男友分手,她無奈解釋是:「我們的服裝品味不同。」我私下揣測,應該是兩個人後來的生活價值觀和步調都不同的關係吧!

另一個好友妮妮對一個約會過幾次的游泳教練舉手投降,不再赴約,說法是:「我受不了他褲子上的毛毬。」這當然不是正確原因,準確答案是,兩人相隔台北、高雄兩地,游泳教練捨不得手機通訊費,總是撥了電話講幾句話後,要妮妮打給他。妮妮真正無法忍耐的是男人的小氣。

倒是一個女性好友羅蓓卡對一個心儀的男人突然打退堂鼓,是貨真價實來自男人的服裝品味,她皺著眉頭大聲抱怨:「男人為什麼不乾乾淨淨穿Polo衫、牛仔褲就好,不是很帥嗎?為什麼我們約會當天,他一定要穿一條七分褲?什麼時代了?七分褲耶!而且,球鞋上是白色襪子耶,超醜。」

這次,我不是偷笑,是狂笑不止。

想想,我也曾經因為男人穿著太花俏,身上充滿公雞一般紅紅綠綠鮮豔的色澤,感覺好彆扭,彷彿兩個是不同國度的人。

遇到這種色彩學問題,我就頭痛,先不討論政治顏色,光偶爾跟工作夥伴討論一張設計稿的色彩結構,都要溝通半天,找出合諧的配色,何況是人。

你允許房間很亂,就是無法忍受顏色不搭調;你寧可房子空蕩蕩,也不要那麼多不合適的家具;於是,你情願單身,也不要一個不適合的人。

我再度抬起頭瞄一眼那桌年輕男女,他們正在買單,桌上的餐點都吃不到一半,兩個人臉色都不佳,還在為審美觀賭氣吧?

我開始想像,未來他們會不會因為審美觀而分手呢?不過,《慾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凱莉也曾經討厭大人物送的一個小包包,最後兩個人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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