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3日祭出三道措施搶救公司債風暴,第一同意上市櫃公司「發新債還舊債」,第二允許變更資金用途,以現增或其他資金來還債,第三允許發債公司重新設定可轉債的「轉換價格」。
根據估計,今年6月至12月,將有逼近1000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將進入「轉換清償期」,由於股市走跌,投資人「要鈔票,不要股票」,超過100家的上市櫃公司償債壓力沈重。另外,逾千億元公司債將逐一到期,發債公司苦於找不到錢還債,股市醞釀「公司債風暴」。
金管會3日祭出「發新債還舊債」、「變更資金用途」與「重定轉換價格」等三道金牌,可望減輕發債公司「找不到錢」部分壓力;但「公司債風暴」警報能否解除,仍得看發債公司能不能順利籌到還債的資金。
金管會3日並宣布多項協助上市櫃公司籌資新措施包括:延長上市櫃公司公司募資案件繳款期限,由原本6個月延長至9個月,讓發行公司有更長期間「找錢」。
其次,準上市櫃公司掛牌期限,也從原本的6個月延長到9個月。股市行情直直落,許多IPO(初次上市櫃股承銷)案件賣不出去,官方延長承銷期間,一方面協助準上市(櫃)掛牌,也避免股市陷入一攤死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兩項延長期限的規定,只有去年取得募資許可或上市櫃資格的企業適用,今年才申請上市、辦理現金增資或發債的公司,最長承銷期間仍為6個月。
紓困 經部要求「三不」
肥貓條款具體方案出爐!根據公司法修正的肥貓條款,經濟部日前公告相關辦法草案,明訂政府可對紓困公司進行「三不」:CEO不支薪、董監不領酬勞、公司不裁員。同時,公司紓困期間也禁止去海外投資。
金融海嘯來襲,許多企業搖搖欲墜,急於要求政府紓困,但企業董、監事及經理人仍坐領高薪,令人看不下去。去年底立法院修訂公司法欲限制紓困企業的董監事坐領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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