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秀、黃鼎和老闆是這家投資公司的合夥人,紅秀和黃鼎是夫妻,但是紅秀真正愛的人是老闆。
黃鼎是掛名的副總經理,紅秀是真正握有實權的總經理特別助理,所有員工都知道「特別」這兩個字的涵義不只是權力上的意義而已,還包括更深的情感意義。這一切都沒有因為老闆後來娶了電視台主播友梅而改變。
紅秀腦筋清楚決策明快,員工上簽的公文經過紅秀仔細看過後,會用鉛筆寫上意見,有時候,為了當壞人就故意寫反對意見,總之,員工都知道公司的事紅秀點頭才算。
那天老闆愁眉苦臉來「請示」紅秀說:「我老婆知道我們的事了,妳看,我該怎麼做才好?」

絕不分手還要談判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你緊張什麼?」紅秀真不愧是紅秀,就像在一般的公文上寫意見:「本案維持不變,晚上你有老婆,我有黃鼎。上班時你有我,我有你,黃鼎玩他的,大家相安無事。」
老闆把臉埋在手掌間,久久不肯抬起來看紅秀,話從指間隙縫擠出來:「妳也知道我這個老婆,她的媒體關係很好,如果我處理的不好,會死得很難看。」「叫她來找我啊,我會告訴她真相。她知道真相後一定嚇得自動讓位。」
「她已經知道真相了。」老闆快哭出來了:「過去公司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妳決定的,對不起,這一次,我不接受妳的決定。」
紅秀堅定的說:「我打死不退,必要時我去找友梅,告訴她我自己有老公,也不會搶她的老公,我和她的老公只是合夥人,我們的關係比她和你更密切。」
最後的結局是友梅堅持要離婚,打死不退的紅秀還是替老闆決定了這件「案子」,就像過去許許多多的大小案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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