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世間生存,必須要有經濟的基礎,因為衣食要錢,讀書要錢;人到無錢百事哀,一文錢逼死英雄漢,金錢怎不重要?
金錢供人生活方便,但不能為了金錢而造成許多不便。但看世間上有人為了錢財而增加許多煩惱,人為財死,殊為不智。茲提供「經濟六不」,作為參考:
一、缺錢不借債:在人的一生當中,有時有錢,有時缺錢,缺錢時就想到借貸,因此增加了利息,於是更加缺錢。所以,缺錢時,盡量咬緊牙關,寧可清貧淡泊,學習顏回先生的「一簞食,一瓢飲」,也不要跟人借債,以免還債困難。
二、欠錢不賴帳:無錢時,借錢支用,非常容易;欠債還錢,非常困難。但人生比金錢更重要的,就是「信用」,樹立自己的信用非常重要。已經欠了別人的錢財,欠錢不可賴帳;「欠錢還債」,等於「殺人償命」,這是必然的因果關係,不能不知。
三、有錢不放貸:人生時來運轉,有時也會有錢。有錢可以布施,賙濟貧窮,幫助急難,千萬不能有了錢財,就去放高利貸。人生偶爾用錢救急,用錢輔危,這是當然之事;若有錢放貸,別人還錢加付利息,他會痛苦;對方欠債不還,你會痛苦,所以還是將多餘的錢用作施捨,最為安全。
四、見錢不斂財:許多貪官污吏,看到別人稍有錢財,就會想方設法貪污、搜刮。官吏看錢做事,貪污斂財,讓人覺得他們吃相難看。就算不是官吏,「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你有錢,他就會甘願為你效勞。「見錢眼開」,這是常情;假如見錢能不為所動,不貪污,不斂財,這是為官之道,也是做人之道。
五、少錢不詐財:缺少錢財,生活艱難,應該想正當的賺錢方法,即使打工、擺地攤、送報紙、當小販,都可以維生,千萬不能詐財、騙財。一個人的生活,如果走到需要今天騙朋友,明天詐他人,騙來騙去,詐來詐去,周遭的人都曾被你騙過、詐過,以後你的日子怎麼過呢?
六、多錢不共財:世間的財富,有個人私有的,有大眾共有的。日月星辰、山水公園,都是大眾的共財。當然,有時合夥投資,與人合資經營事業,那也是共財。共財可能不必你辛苦,可以讓錢去賺錢,這當然是好事;但是共財也有許多缺點,公司倒閉了,共財被人假借各種名目用光了,你能接受這種事實嗎?因此,即使是好朋友,最好也不要共財,因為好朋友借貸共財,為了錢財傷了友誼而反成仇敵的例子,不勝枚舉。所以,如果你要與人共財,最好先作最壞的打算,否則就算自己錢多,也不要與人共財。
以上「經濟六不」,雖非賺錢之道,卻是生活中不能不建立的理財觀念。
- Jan 31 Sat 2009 17:48
經濟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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