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是在高雄認識的,當時我未滿18歲,而他仍在服自願役。每逢周末他就南下高雄找我,我是很快就放感情的人,很快就陷下去了。
在一起半年多後,他突然冷落我,當時我很傷心,後來慢慢接受他的冷落時,某一天他又突然出現了,對我很關心,放假也會帶我出去玩。直到他要退伍那一年,我決定搬上台南寄居他家,就這樣和他一起生活5年。
騙稱家人反對交往
這5年來,我們經歷過好多事情,喜怒哀樂都有,我所有的第一次都是給了他,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幫他還債,與他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甚至還因經濟問題拿掉了我們的結晶。
他曾經告訴我不會放我一個人的,最後還是食言了!當我決定搬上台北工作的那一刻,我們的感情就變了。剛開始,他固定周五北上找我,持續2、3個月後就沒了,我懷疑有了第三者,為了想挽回這段感情,我用自己的名字去貸款買車,可是他並沒有因為這樣而回心轉意,牽到車的當天,他就跟我說要回台南了,之後就再也有上台北找過我了,那台車我前後只坐過3次!
有時真的覺得很不甘心,他被錢追著跑時,我不曾想過放棄他,不管有多苦我一定會陪他!當他經濟上許可時,我卻被冷落,我逼問原因,他告訴我,他家人反對我們在一起,我怎麼能接受這個原因?我們一起生活5年耶!5年後才被他家人反對!
後來我從朋友那兒得知,他變心了,有了另一個女朋友了!我討厭第三者,更不可能去當第三者,所以當我知道他有女友時,我不想介入他們,只能傷心的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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