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記憶體晶片大廠力晶1.57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52億元)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台北時間昨(17)日晚間10點為與債權人協商轉換價格重設的最終期限,無法在第一時間取得與債權人協商結果,最快今日台股開盤前宣布協商結果。

櫃買中心表示,力晶未在 ECB 到期日如期償還,依照規定仍必須改列全額交割,預計6月19日生效。力晶也是繼茂德之後,第二家面臨公司債還款問題,與債權人協商的國內DRAM大廠。但力晶表示,無法在第一時間取得與債權人協商結果,預計最快要到今日台股開盤前才能宣布最終協商結果。

國內上市櫃五大DRAM廠當中,已有過半數都遭到股票打入全額交割,僅剩華亞科與華邦電倖免於難,是國內發展DRAM業來頭一遭。

力晶昨天也由副總經理兼發言人譚仲民代表出面前往櫃買中心,針對這次ECB到期還款方案進行重大訊息說明。力晶規劃,這次1.57億美元公司債,將與債權人重新設定轉換價格,力晶提出的方案是每持有1,000美元債權所有人,可取得400美元現金,及600美元等值的力晶股票,作新償債條件。

力晶必須取得九成債權人同意,此方案才算成功,至於債權人新取得的力晶普通股每股價格,將以6月19日至6月25日力晶台股收盤均價為基準。譚仲民說,截至昨天召開重大訊息為止,該公司仍積極與債權人協商中,以接觸的債權人比例約98%,但仍無法取得全數債權人同意。

力晶第一季末手上現金還有約52.4億元,以償還本次到期公司債,力晶集團旗下力信投資與世仁投資日前分別申報轉讓新光金與力成股票各1,800張,總市值超過1億元,將用來協助還款。

譚仲民強調,力晶將盡全力解決這筆債務問題,也積極爭取多數債權銀行同意公司能動支轉換債券邀請書所需的現金部分,力晶也會在26日的股東會上提出此案,希望股東能同意此償債方案。

譚仲民指出,若一切順利,力晶將可以約新台幣21億元現金償還債權人,其餘款項則以發行新股方式抵債,有助力晶降低現金支出壓力。

針對力晶變更1.58億美元可轉換公司債(ECB)償還條件,銀行主管指出,力晶債權銀行已逾二分之一同意,但力晶ECB償債案能否順利解決,必須看ECB持債人是否同意。

力晶債權銀行主管昨(17)日表示,當初力晶跟銀行的聯貸案,有附帶條件要求ECB償還必須全部用現金,但這次力晶為化解ECB到期問題,變更條件,提出四成現金、六成股票的償還方式。

由於ECB的償還條件已跟當初聯貸案條件不同,依聯貸合約必須變更條件,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債權銀行同意變更,力晶才能採取新的償債方式。

債權銀行主管指出,目前已知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債權銀行同意變更條件,力晶ECB償債問題能否解決,要看力晶與持債人之間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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