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他之後我才知道,一個女人為了愛情,會變得有多卑賤。那年我們30幾歲,第一次發現他外遇是在一個無比荒唐的情況下。

某個他說要外地出差的夜晚,他跟有夫之婦上旅館開房間,被對方老公會同徵信社及員警捉姦在床,對方老公氣炸了,跟他動起了手,還要告他妨害家庭,那天深夜12點多,是我上警察局將他領回家的。回到家後,我還來不及發作,他就立刻跪下求我原諒,不斷解釋自己只是一時迷惑才會犯下大錯,他和那個有夫之婦是業務往來認識,今後一定跟那女人劃清界線,不再聯絡。看著他一個大男人聲淚俱下,信誓旦旦絕不再犯,我也心軟了,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我流著淚原諒了他。
不到兩個月又再犯

卻沒想到,他的第二次出軌竟然來的這麼快。不到兩個月,我居然在自己產檢醫院附近的公車站,眼睜睜看著屬於他的黑色休旅車駛進汽車旅館,擔心自己眼花,我挺著7個多月大的肚子傻傻站在汽車旅館的門口,一等就等了3個小時。直到確認了是他,而坐在他旁邊的竟然是上次那個有夫之婦,我的心都涼了。
當晚他回家後,面對我的質問,他竟然直接翻臉,責問我是不是跟蹤他,責罵我的行為讓他喘不過氣來,還跟我冷戰,直到我受不了這樣的家庭氣氛向他道歉後,他才願意跟我說話。
想到孩子快出生了,我不想再跟他吵架,也不再開口詢問他跟那個女人的事。愚蠢的我沒想到,很多事情不是不去看不去問,就會放過我的。
我本來以為孩子的出生對每個男人都是有意義的,他們會有當父親的責任感,對於家庭關係的維持有所幫助。然而,我錯了。
孩子出生後,他只來過醫院看過一次,知道我生了個女兒後,直接從口袋裡掏出離婚證書要我簽名,還說女兒可以歸我,只要我簽下離婚同意書……我當然說什麼都不肯同意。
為了離婚變本加厲

我的不同意完全無法改變什麼,那個女人離婚後,他們更是變本加厲。接下來的每天,他換下來的衣服都會有女人的口紅印或香水味,他的口袋裡總會掏出屬於其他女人的小東西,像是耳環或髮夾。這種毫不避諱的行為等同是一種宣戰,就像小狗留下自己的氣味宣示地盤一樣。每天,我都收到不同的戰帖。
那段時間,我什麼方法都用盡了,還毫無尊嚴的抱著女兒跪著求他,求他不要拋棄我們,然而,對於一個變了心的男人,什麼方法都沒有用。到最後,我走投無路,心中又恨又痛,幾乎想要跟他們同歸於盡。
女兒的笑點醒了我

就在我最傷痛、最絕望的那個下午,明明陽光很強烈,我卻感受不到絲毫暖意,只能傻傻望著嬰兒車裡的女兒,為著我們母女無望的未來流淚時,突然看到女兒咧開了嘴,無聲的笑了。
她的笑容,點醒了我。嬰兒是全天下最純真的生物了,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活得很自我,卻也活得無比的純粹。我該學學她,活得自我一點、自在一些,放過自己,當我這麼一想,心靈也平靜了下來。
於是,我簽了離婚同意書,帶著一筆錢跟女兒離開。我回到老家開了間早餐店,也參加社區大學課程進修,更交到了許多好朋友,日子過得很充實。現在的我無比慶幸當初自己沒做傻事,否則現在我也享受不到這樣的寧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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