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我想,我應該是個嚴苛的情人吧,對自己與情人,都是如此。「包容」只是一句口號,雖然喊得震天響,卻是那麼膚淺的所謂包容,比方:包容他吃得太辣;包容他忘記了我們的紀念日;包容他的襪子與鞋的配色太突兀,這一類的,芝麻綠豆的小事。後來才發現,愛的事件簿中,有太多匪夷所思的痛苦與傷害,常常令人束手無策。
無法離開劈腿健將
那天在北京,有個年輕女記者訪問我對感情的一些想法,她突然問了一個「朋友想問的問題」,那女孩跟男友已經相愛一段日子了,但男人似乎是個劈腿健將,常常上演大大小小的劈腿項目,這次是直接向女友坦承了的,女友因此覺得很受傷,想要和男友分手,卻一直斷不了,感覺更加痛苦。男友已經向女孩慎重道歉,女孩該不該原諒他?還是應該下定決心離開他?我想,她以為我會斬釘截鐵的主張,女孩應該離開這個劈腿男。
只能等到愛情磨銷
但我只問了一個問題:「女孩還是很愛男友的吧?」女記者想了想,點點頭。「如果還愛著,是沒辦法離開的啊。」我喟嘆地說。這是我這些年來明白的事,在愛情的道路上,我們要找尋的並不是一個「好的」情人,而是一個「愛的」情人。
也許女孩有一天會離開劈腿男,但,並不是現在。現在,她就是離不開,下定決心沒有用,因為,愛情仍頑強的活著。「那應該怎麼辦呢?」女記者哀傷的注視著我,那一瞬間,我真的要以為這是她的愛情際遇了。「只好接受了,接受這個情人的不完美,直到自己再無法忍受,直到愛情一點一點磨銷了,結束了。」原來,包容是這麼一回事,為了愛的緣故,連不能忍受的也一併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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