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號會計公報元旦上路 長投損失大者 衝擊大
34號會計公報即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未來金融商品必須以公平價值衡量,而一般金融股旗下長投、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不小,其中長投未實現損失將面臨直接衝擊。法人指出,過去長期投資股票未實現損失部位,未來必須列入交易目的或備供出售項目,若列入交易目的,將對每股獲利產生影響,投資人宜特別留意。
根據法人統計,今年第三季為止,金融業之長期投資未實現損失部位,中信金、中壽、友聯三家超過10億元,而由於中信金股本較大,因此每股影響相對中壽、友聯為小。以中壽近110億元的股本來看,其長投損失部分將對中壽每股產生1元左右的影響,而對中信金而言,每股影響則不到0.2元。
倍利證指出,34號公報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實施,且金管會要求各公司必須以明年一月一日各金融商品之公平價格為準,在明年一月底時公佈34號公報對公司影響,其中金融股不少持有大量上市櫃公司之股權投資,屆時若公司決定把長投未實現損失部分,列入「交易目的」之項目,則公司必須於當期認列損失於損益表中,也就是說,過去列在股東權益減項的長投未實現損失,並不影響公司當年度獲利,不過一旦列入損益表後,會直接衝擊公司當年度的獲利。
倍利證表示,34號公報主要將金融商品分三大項,一是「交易目的」,一為「備供出售」,一為「持有到期」。一般股票型商品會列在交易目的、備供出售二項之中,如果列在交易目的項目的話,那麼損益數字就必須列入當期的損益表之中,如果決定列在備供出售項目的話,那麼只須列為股東權益的減項,影響的是淨值,也就是說,並不會影響當期獲利表現。
法人指出,除了長投損失,包括外匯選擇、利率交換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也必須列入公平市值評價,而一般公司有進口原物料需求的話,必須操作商品期貨契約,過去這些契約都是到期後再評估,現在必須充份反應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定期評價。
建華投顧指出,34號公報實施後,企業如果有很多的轉投資上市櫃的子公司股票,則業外獲利狀況會隨著股市波動出現很大變化。由於金管會已經決議,上市櫃公司將以明年一月一日的公平市價自結所擁有的金融商品價值,因此預料在今年年底乃至明年元旦,個別股票作帳將更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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