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印度北部比哈省(Bihar)一名社會地位低下的「賤民」青年,因為在別人婚禮中端坐椅子上觀看歌舞表演,觸犯印度社會至今仍存在的「種姓制度」禁忌,遭地位較高的高種姓群眾開槍擊斃。
印度傳統種姓制度把人分為四大階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在四大階級之外,還有一種社會地位最低下的「賤民」,不得接近上等種姓,必須遠離上等種姓活動場合,也不得與上等種姓同起同坐,只能從事廁所扒糞、清理水溝和清理垃圾等低賤工作。
雖然印度獨立至今六十二年,憲法賦予人人平等地位,教育逐漸普及,賤民子女奮發向上,也出現若干政治領袖,例如現任國會下院女議長庫瑪(Meira Kumar)就是出身賤民家庭,但在社會角落裡,仍不時發生賤民遭凌遲殺害事件。
原本以為四大階級、封建思想是古時候的事,看到這樣的新聞,心中十分震撼,更覺得釋迦牟尼佛心胸的開闊、平等理念實踐的徹底,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即能非常先進地打破種族的藩籬,不擇群族地度眾,如持戒第一的阿那律就是賤民修行達人的代表,怎不令人為釋尊的先進思潮而喝采?
相同地,當我們對周遭事物不滿意的同時,不妨看看中外事例,或許可找出自身制度彌足珍貴之思想發源,如此,才能珍惜好的、理想的理念,找到務實的改善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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