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房租非常昂貴,讓當年還是窮學生的我一天到晚搬家。有一陣子住在東村的時候,成為美國友人麗莎的鄰居,我們住得很近,所以常會到附近的Tompkins Square Park散步。這個公園早期是許多流浪漢的大本營,雖然經過歷任市長大整頓,還是帶有東村頹廢的氣氛,椅子上不時見遊民躺著睡覺,來自中南美洲的移民忙著玩牌,還有悠閒的居民遛狗,雖然不是一般觀光客會造訪的景點,卻很有紐約local特色。

「為什麼他沒有打電話給我?」我們在公園內散步時,麗莎又因感情的事跟我訴苦,就在這時,有一位長得很斯文的黑人男子走過來向我們問話:「請問妳們知不知道附近有沒有什麼好吃的餐廳?」

住在東村超過10年的麗莎當然有一堆建議:「週未的話,可以試試7A的brunch, 如果你喜歡吃pizza,Two Boots比薩店是很好的選擇。」

「妳們兩人住在附近嗎?」陌生男子的用意顯然不在食物,我和麗莎互看一眼,打算落跑,對方繼續緊迫盯人:「方便給我妳們的電話嗎?」

「我們是一對。」我很本能的把手放在麗莎的肩膀上,把她拉著靠在我的胸膛。

對方曖昧的說:「那更好,我喜歡3人行。」

我和麗莎聽了很不舒服,我牽著她的手,禮貌的說:「對不起,我們有事要先走。」就這樣,我和麗莎深情款款的看著對方,忍住笑意一路走出公園。認識她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握過麗莎的手,我跟她鬧起來:「Dear,我愛死妳纖細的小手,今晚要不要住我家?」

「Of course!妳要我穿哪一件性感內衣?」我們忍不住大笑。從此以後,只要和麗莎到這個公園,我們一定會手牽手假裝是同性戀情侶,雖然是反搭訕大爛招,不過卻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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