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江陳會即將舉行,金管會昨日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上,針對金融業登陸議題發表看法。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指出,金管會曾就兩岸金融開放議題,邀集國內28家銀行交換意見,其中有高達9成的業者表達強烈的西進意願,雖然台灣的銀行現在才登陸,時間比外銀晚,但台灣業者有3大優勢,不容易被取代,首先是國內有數百萬台商在大陸發展,尤其金融海嘯後,大陸持續擴大內需,對廠商有利,現階段反而「是不錯的時機」。

     這場由台大金融研究中心在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金管會是由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代表出席。但他也表示,承辦人民幣業務等待期、百萬以下存款限存陸銀,以及票券無法從銀行業務中切割出來等問題,在金融業登陸後仍有待克服,預料這將是我方日後談判時,必須設法克服的3大頭號訴求。

     此外,台灣的消費金融或外匯業務,儘管相較於國際上的金融集團,是缺乏創新能力,但和大陸的金融機構比較,仍佔有優勢;而兩岸同文同種,溝通與爭取業績更顯方便,也是比外國金融機構擁有競爭力之處。

     林棟樑還說,如何提高金融機構的獲利能力,同時兼顧風險管理,是很重要的,上百萬家台商在大陸,多有取得金融服務的需求,但業務風險也要留意。

     除了對登陸優點的描述外,林棟樑也提醒,金管會認為業者登陸前,有3個必須仔細評估的問題。首先是,大陸法規限制外資承作人民幣,有三年等待期。

     此外,即使可以承作人民幣,大陸對外資銀行設有存款客戶限制,即每人規模需達100萬人民幣以上,也就是說,客戶存款若未達100萬元人民幣,只能選擇存款在大陸的銀行,且外資銀行取得人民幣,需要有母行提供保證,或是透過大陸的銀行拆借。

     最後,大陸的票券業是由銀行兼營,和台灣有專營票券商的作法不同,也必須思考如何克服。

  赴大陸設置據點,可望不限規模前10大銀行。現行規定國銀赴陸設立辦事處,申請前一年度資產與淨值,需是國內銀行排名前10名的限制,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邱淑貞昨(21)日指出,將思考是否加以調整。

     國銀赴海外設置分行或辦事處,目前依規定,只要申請前半年底的資本適足率(BIS)在10%以上,且沒有備抵呆帳提列不足的情形,或有其他事實顯示財務業務健全性不足者,原則上,金管會都同意。

     但規範國銀前進大陸設立辦事處辦法,除要求BIS須達8%以上,及守法性和財務業務等要求外,還有「前一年度資產與淨值,在國內銀行排名前十名以內」的門檻。

     邱淑貞對此表示,赴陸的門檻,是否加以鬆綁,會進一步來檢討。目前台灣在大陸設有辦事處的7家銀行,分別為土銀、合庫、中信銀、國泰世華、一銀、華銀、彰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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