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大股東台新金控依公司法以股東提案方式,擬在6月13日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將彰銀董、監事席次,從現行15席、五席,縮減到九席、三席,公、民股席次將受到壓縮,年底改選董監事的彰銀經營權之爭提前引爆。
不少彰銀董監事昨(21)日收到台新金這項提案,台新金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為提高董事會議事效率,及參酌金融業董事會織組精簡趨勢,提議修改公司章程縮減董監事席次。
據了解,這項提案預計排入下周二(29日)董事會,以便列入6月13日彰銀股東會議案。股東會通過後,年底彰銀改選董監事時就可適用。
彰銀民股董事立委邱毅昨天對此表示,台新金這個時候提出縮減席次議案目的就是在排除反對的民股,目的性太明顯,他認為應該是針對他。邱毅說:「堵住我不能做民股代表,我也可以去做公股代表啊!」
邱毅說,「董事會難道就不能針對台新金這項提案,提出反對意見嗎?」他昨天剛回國,今日會跟財政部了解情況。
財政部次長劉燈城表示,這是股東的提案權,等到股東會再說了,即使股東會通過縮減席次,年底彰銀改選時,公股也會爭取應有的席次。
財政部官員表示,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持股1%以上的股東,可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台新金是引用這項規定,提案要在6月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縮減董監席次。
公股方面評估,通常只要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相關規定,董事會就會通過列入股東會議案,不太會實質討論。
目前彰銀董事有15席,包括台新金八席、財政部四席、其他民股兩席及前彰銀董事長張伯欣請辭的一席,由於彰銀年底將改選董監事,一旦席次縮減,民股跟公股席次將受到壓縮,尤其是持股相對少的民股,可能連僅有的兩席都保不住。
因此,台新金這項縮減董監席次的動作,被民股解讀是,藉此在彰銀年底改選後取得董事會主導權,減少其他民股的阻力後,可以讓未來換股合併案的推動更加順利。
財政部官員說,現在是看守政府期間,不會推動任何跟重大併購有關的議案,但因這項提案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權利,公股在董事會很難有任何意見,只能等到股東會時再討論。
趕在新內閣就定位前,台新金動用股東提案權,擬縮減彰銀董監席次,此舉不但可以避開看守政府不推併購案的障礙,6月股東會一旦順利通過縮減董監席次,將有助年底彰銀改選後消除雜音,堪稱重啟換股合併案的高招。
新政府表明要重新檢討二次金改的政策,在520前這段看守政府期間,財政部已表示不會推動併購等重大議案。
縮減彰銀董監席次,將牽動到未來換股合併案的推動,不過,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是法律賦予股東的提案權。尤其公司法第172條之1已明白規定,除非提案股東不符持股1%以上,或未在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等程序問題,否則,彰銀下周二董事會很難對此案實質討論,就算有董事持反對意見,也很難成立。
換言之,如果有董事不認同這項提案,未來只能在股東會上提出主張。
公股目前在彰銀持股18%,不如台新金的22.5%,如果反對這項議案,勢必要靠徵求委託書,爭取更多股東的支持。
彰銀股東會訂在6月13日,依規定徵求委託書的期間大約在5月初就得做決定,財政部至今沒有動作。
不過,即使彰銀股東會通過縮減席次,公股已表明年底彰銀改選時,公股也會爭取應有的席次,亦即公股在彰銀的影響力不會完全消失。民股情況則不同,彰銀民股的反對勢力,向來被視為換股合併案的「雜音」,在雜音去除後,自然有助減緩外界給公股的壓力,對換股合併案絕對是利多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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