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日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案遭收押,震驚朝野。有人喜形於色、放鞭炮慶賀,歡喜反貪腐時代來臨,僑界更認為這是台灣司法進步的現象;也有人疾首痛哭,撻伐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使我想起一個故事:暗夜裏,大家走在街上,看見某扇窗亮了一盞燈。甲說:「這一定是母親為還沒有回家的子女在禱告。」;乙說:「老天,一定有人在偷情。」;丙說:「誰沒關燈?浪費能源!」…。注重哪個層面之人,他就提出相關的看法。

「人」、「扁」為偏,人一旦有了偏見,就會把「人」看「扁」、看「偏」了。

尤其,在玩弄族群議題政客多年的操縱下,台灣人民習以非藍即綠的思惟方式來判斷是非,非民主地認為司法是主政者的禁臠者大有人在,這正是此刻所應正視的問題。

日前,前總統李登輝針對陳水扁自認為是政治、司法迫害而遭收押一事,很不以為然,反問:「哪有什麼政治迫害?自己的代誌,自己做錯,是非弄清楚再來說,不要將過錯推給全世界。」

誠然,暫且不問台灣要不要獨立,先問大家希望台灣呈現怎樣的面貌?清廉、民主不正是民之所好嗎?那為何不相信司法,非得以政治眼光來評判事物呢?

面對台灣的民主發展過程,深感任何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都需要時間建立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動不動就說政治迫害,永遠不可能使台灣成為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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