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研擬新一波的結構債(連動債)銷售規範,明(28)日將送交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決,並在近日內送金管會核備、公告;消息人士透露,為保護一般民眾,新規範將前所未有的加入每筆結構債的「客戶最低申購金額」,草案中明確提出,以新台幣30萬元或美金10000元的等值外幣作為規範門檻。

     新增訂的結構債銷售規範,將訂在今年4月28日公布修正條文的「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務自律規範」裡,銀行公會在新規範中,新增二大規範,來保護散戶投資人。

     一,結構型商品若經由經理、發行機構說明,僅適合專業法人投資,就不能售予一般客戶;二,銷售給一般客戶的結構型商品,每筆最低金額以30萬元新台幣或10000美元的等值外幣為限。

     其中第二條規定,是根據金管會在上月26日召開的會議提出。

     消息人士指出,儘管目前爆出的結構債相關爭議,金額大多在數百萬元之多,「不過檯面下有很多金額較低的爭議,尚未爆開!」特別是先前,不少銀行業者為促銷結構型商品,浮濫把海外結構商品切割過細,然後出售給投資人,問題爆發後,產生更多損益計算上的爭議。

     因此,銀行公會近一個月來,先後召開過好幾次會議,討論如何規範切割過細的問題,「最後決定仿照國際間做法,以10000美元為1單位的計算方式。」作為單筆結構債出售給投資人的最低門檻。

     相關人士表示,藉由最低門檻的規定,可讓財力較有限的小型投資人「買不起」,也可發揮避免結構債賣給口袋不深投資者。

     近來結構債商品的買氣的確很低迷,不少銀行已暫時停賣結構債商品;銀行公會認為,這波金融風暴之後,未來結構債仍有其生存的市場空間,公會剛好趁著銀行業者暫時停賣,建立更完整、有秩序的交易環境,促使業者日後能以private banking的精神,向客戶詳加解釋複雜的約定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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