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分紅費用化明年起實施後,屆時員工分紅、大股東個人提供員工之獎酬,都必須費用化。會計師以台積電五月七日通過的董監酬勞、員工紅利為例,按卅九號公報規定粗估,台積電員工分紅的成本,約當期純益的二六%左右,由此可看出費用化對電子業的獲利影響頗鉅。
安侯建業四日舉辦研討會。會計師陳振乾表示,國內已經有二家大型電子業,大股東自掏腰包提供股票,以他益信託等方式,做為員工獎酬,這一點在三十九號公報草案第三條,已經明白規定,應認列為標的公司之費用。
陳振乾表示,如果以大股東私人財力支應員工獎酬,公司不用認列任何費用,獲利將虛增,不但把其他沒有實力雄厚大股東做後盾的公司比下去,獲利虛增部份,還將幫助股價上漲,最後獲利的還是大股東;是以費用化是公平的作法。
陳振乾也以台積電五月七日通過董監酬勞、員工紅利為例,說明未適用三十九號公報前,含董監酬勞在內的員工紅利為九四.三億元,但全部以盈餘分配處理;如果費用化後,員工紅利配股部份,必須以股東會前一天的收盤價計算,員工分紅的成本將提高為三三六億餘元。在考慮所得稅效果,以及因不同部門員工,費用資本化及分攤到期末存貨後,會讓費用稍微減輕,但卅九號公報實施前、後對該公司獲利的差異影響,仍然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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