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想來還挺好笑的。
年輕時失戀、分手,會在隔天就大聲對同學說:「我已經忘記他了。」「我已經不愛他了。」
另一位同學不以為然的說:「我聽你在狗屁啦!要是你真的忘了他,就不會想要聊他啊!你現在講到他,不就是在想他嗎?哪有忘記他?」
我們都很喜歡自欺欺人,說自己忘了誰,說自己此刻已經不愛誰。愈是強調「忘記」,其實他愈容易深植你心。
要忘記一個已經好不容易習慣的人,真的很難。除了要移除他送給我們的所有禮物外,還要將日記裡有關他的甜蜜記載全部撕毀。甚至還要將自己的心,徹徹底底的挖空,才有辦法將這個人「忘掉」。
哪有可能!
只能好好的過生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來填補自己空虛的靈魂。再不然就是過些時間,認真的投入一場戀愛,讓另一個男人用甜蜜來豐富我們。
當有人失戀,並用故作堅強的口氣對我說:「我已經忘記他了。」我也會笑著對她說:「這句話,我也曾經篤定的說過。但老實說,我到結了婚,都還忘不了曾經愛過的、傷過我的情人呢!」
時間只會淡化愛情,幫你淡化他曾經給予的傷痛或美好。但是,一輩子都無法徹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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